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临江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截至2008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组织全市乡镇和市直各部门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让干部了解和熟知《条例》,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政务公开条例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76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33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34条。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点击次数达5028次;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220次;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均建立了政务公开栏。一些部门单位安装了电子显示屏。2008年,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网发布。目前,全区人民可以在不同形式的公开平台上了解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江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江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江源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熟悉,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概念和程序还有待理解。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三是增加适合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