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局属相关科室、执法大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 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厅有关要求,自2023年3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具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寓执法于服务中,坚持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整治重点
深度聚焦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和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
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附件1),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二)查纠整改阶段(10月31前)。
1.广泛收集线索,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做好线索收集。坚持开门整治,多频次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整治内容,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召开座谈会、访谈会,深入基层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重点针对五个方面问题,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电子邮箱、网站留言、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意见。二是加强线索核查。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各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汇总填写《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台账》(附件3) 报送局法规科。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在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清积案,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组织指导所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照五个方面整治重点,全面梳理 ,认真填写《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改清单》(附件4),详细记录具体表现形式和来源渠道,主动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于4月30日前汇总报送局法规科。
2.开展案卷评查,自评抽评相结合。组织对本级2021年以来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全覆盖、起底评查,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问题案件,摸清问题底数,确保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工作专班案卷评查组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3.强化组织查处,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坚持全域监督、精准纠治,对路政、运政、质监等各执法领域出现的“微腐败”、守纪不严、“吃拿卡要”等行政执法腐败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对收集上来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党委、纪委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交由上级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经确认查否的线索,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背书、存档备查,并及时为行政执法人员澄清正名,保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热情。
4.开展督导检查,严肃问责机制。专项整治期间,工作专班将分赴全区各地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组织推动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充分、协同联动不紧密、查纠整改不主动、工作实效不突出等各类整治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将采取组织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5.加强信息报送,做好上下联动。各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将本单位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时报送省厅,推动形成信息互通、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每月8日、18日、28日向局法规科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阶段性工作小结。
(三) 总结提升阶段(长期推进)。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补齐制度建设的短板。深入研究改革发展中积累的矛盾问题,着眼行业发展新形势、新业态,系统梳理执法领域廉洁风险点,构建完善高 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建立配套制度机制,从制度源头上堵塞违纪漏洞。
2.组织开展法规清理。组织对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3.加强执法品牌建设。全面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加强执法品牌建设,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着力打造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厅组织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统筹兼顾。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和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相结合,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宣传报道。坚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聚焦解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困难事、烦心事,积极开辟宣传阵地,通过网络媒体、电视新闻、电子展板和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出租汽车等载体积极展示我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切实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四)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中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延展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坚持“见人见事”,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对后续处理情况及时跟进掌握,形成纪法衔接闭环。
附件.docx
白山市江源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