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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8    点击数:

                   白山市江源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在《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以来,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数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工作机制上,确立了区数局主抓,区应急管理局齐抓共管,监察、财政、法制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公开形式上,区应急管理局每年列出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

  2、人员配置。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为1人。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相继接收到了《白山市江源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源区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按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学习、培训情况。2019年9月,区应急管理局参加市政数局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重要意义、安全防护、新登录方式等内容,领取了后台登录U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和工作技能。

)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以及反映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公文。 

)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jy.cbs.gov.cn/zcbm/fgw_98037/ndbg/202001/t20200108_577045.html政务公开栏应急管理局页面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电话:0439-3729322,电子邮箱地址:jdg2000@163.com。  

  2.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江源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栏及时公开公布相关信息。 

  3.办事窗口公开。通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公开便民服务相关制度及办事流程等事宜。 

(五)公开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0日,全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项。 

(六)公开及时性 

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8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江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有序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2.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数局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推动我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造势,提高群众认同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工作安排: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管理和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承办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和检查上网信息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

  2、建立长效机制。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对没有纳入绩效考核的中省直单位也要按照区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开展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二是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又要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强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加强对江源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和避免服务器停机、链接中断等问题。

  (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应急管理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等内容。坚持行为规范、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好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展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评议。

(三)规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相关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