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市主管局指导下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性”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上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为构建“和谐江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治工作
1、以规范高效为要求,扎实推进干警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队伍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好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安置工作。重新制定了考勤制度,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强调了考勤的强制性,考勤的结果将直接与年终考核和奖励相挂钩。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
2、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事讲原则,小事求谅解,明确职责分工,相互支持补台,从而使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同时,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局党组对学习非常重视,每次学习都安排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参加。全年共集中学习了12次,学习笔记达到了2万子以上。
3、强化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制度。我们支部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上党课4次,召开支部会6次,培养非党积极分子2名。在学习中,制定了《党员学习制度》等6项制度,我们要求把个人学习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能力转化。积极深入地开展了创优争先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尤其是在包村工作中表现突出,共投入4.3万元人民币,受到村和区领导的一致认可和表扬。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上,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作用。
4、狠抓纪检监察工作。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4月份,我们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集中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制度3项。同时积极开展整治经济软环境“双评”活动,设立举报箱1个,发放征求意见卡100份,设立举报电话2部,聘请社会各界政行风监督员20人,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5、扎实开展“人民性”教育活动。活动中我们做到了“四个结合”。即:注重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司法行政机关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创新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学习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此次活动中领导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把人民性教育的宗旨贯彻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水平。
6、强化法律服务宣传工作。今年共开展1次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4次对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执业大检查,灭有发生投诉案件。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着力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考核细则〉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了“五五”普法自查和总结工作。4月中旬到5月上旬,由区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镇街及部分单位、学校进行检查。2010年6月2日市检查组莅临我区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江源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实地考察了相关单位。并要求继续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色,努力提升为江源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服务保障的水平。
2、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预防“民转刑”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及“五五”普法神州行系列媒体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充分考虑到宣传对象的普遍性与广泛性的基础上,司法局特印制了《预防民转刑案例》宣传手册及法律宣传单等多种内容贴近生活、切合实际的宣传资料,在宣传活动中向普法对象发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120余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各类条幅230余条。
3、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召开创建“法治江源”活动启动大会。5月31日,我区在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创建“法治江源”活动启动大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波,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健刚,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吴玉发及各镇街、分管政治的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二是顺利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各镇街对依法治镇街工作高度重视,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做到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推行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基层法律工作者或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基层政权决策,积极为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供法律咨询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有效地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镇街政府机关各站、办、所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如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等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公布上墙,使群众明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项事务管理做到了规范化、法治化。全区各镇街在深入开展依法治镇街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设立了政务公开宣传栏。
三是围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区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了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产品质量、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周边秩序、投资环境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有效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90家药品零售企业、60家村卫生所、7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整治工作共立案6起,对违法经营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给予了严肃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7000元。通过认真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区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基层工作开展情况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升。要按照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和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要求,严格按照市局创建标准的具体指导抓好落实,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先后投入5万元,统一规范使用司法行政徽、统一规范办公场所标牌,指示牌去向牌和揭示板,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发展,使司法所整体形象明显改善、管理更加规范、业务工作更加活跃。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强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人民调解机构引入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等新的工作领域。先后成立企事业和行业调解组织43家,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700件,调解成功1684件,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自杀、凶杀、集体上访和群众性械斗发生。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作出了贡献。
3、基层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发挥。按照创办政府“民心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为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92家,代理诉讼98件,非诉讼37件,代写法律文书120件,解答法律咨询460人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为了更好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我们着重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培训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以及新增的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重点培训,现行的法律法规,现行的矫正工作制度,现行的矫正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在培训中,进一步明确“五种”刑罚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法律要件,加深对社区矫正工作内在统一性的理解和认识,为实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在培训的方式上我们采取授课式、经验交流式、参观学习式等灵活的方式,使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培训的基础上我局加强指导。重点在于规范业务建设。应对社区矫正的各种表格,按照“衔接、执行、监督、考核、解除”五大块进行对口分类,并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档案。
2、认真排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为了确保社会稳定,我局于春节期间、上海世博会前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目标和任务,局里成立了排查小组,把局相关人员分成三个小组,下到各镇街同各镇司法所人员分片进行排查。在排查过程中,我们深入到村(街)、委走访,对排查到的不在我们掌握中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认真核实,做到不漏掉一个人,每人建立社区矫正档案,这次排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先后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召开临时会议,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在这项工作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010年2月份春节期间,我局与法院联合下到各镇街有重点地走访了社区矫正对象,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送去了生活用品。
本年度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人,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4人,解除16人,现有28人在册,这28人中,缓刑22人,假释2人,暂于监外执行2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我区各镇对已经查找到的社区矫正对象已经全部建立档案,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周电话汇报一次,保证这些社区矫正对象在掌控之中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活动。
(五)、公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公证执业活动
开展了公证法律“宣传月”活动,六月一日到六月七日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周”活动,六月三日开展“宣传日”活动,在江源最繁华的地段??孙家堡子街道门前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证廉洁执法及《公证法》实施四周年进行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公民的公证意识提高了,增强了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利用公证这一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为江源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法律环境。
2、提供优质、全面的公证法律服务
根据省司法厅及市局的安排部署及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了“走进基层,服务民生”活动。1、设立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窗口,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服务;2、围绕城乡群众就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3、积极为城乡低保家庭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4、积极介入农村泥草房改造及煤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展公证,并适当地减收公证服务费,受到了有关领导及群众的称赞。今年,江源区委区政府大力加强对棚户区、深陷区、廉租住房项目的改造工程,在我们深入基层调查时,了解到改造范围内的不少居民房屋实际居住人的名字与房屋所有权证的名字不符,不能及时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为此我们积极开展工作,为广大居民办理了房屋继承权、房屋赠与、房屋买卖公证等,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护了居民合法利益。既方便了群众,同时提高了公证的知名度,扩大了公证的影响力,收到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
3、开辟新证源,努力拓宽服务领域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于今年五月份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支行协调,对《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个人额度借款及担保合同》、《小额借款联保协议书》等所有合同进行公证,积极主动向银行介绍办理公证的重要性,并将公证的职能作用、逾期无力还款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必要性,并于六月四日会同银行前往辽宁省兴城市对该业务进行为期二天的考查学习,六月十七日指派一名公证人员,前往银行大厅现场办公,结止目前已办理《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个人额度借款及担保合同》、《小额借款联保协议书》等相关公证13件,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
全年共办证470件,其中国内公证312件,涉外公证158件,收费 97,030 元,并且无一错、假证、人情证发生,确保了公证的质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公证的威信。建立公证联络点5处,聘请公证联络员5人,并为二家企业担当法律顾问,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群众的一致认可和普遍赞誉。
(六)、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对释解人员进行回访。在落实制度的同时,我们对以前回归的释解人员进行回访,我们对思想进步,安心工作,遵纪守法的释解人员解除帮教合同,对表现一般,不安心工作的释解人员加大帮教力度,并要求所在的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其进行重点帮教,令其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或到帮教工作站进行当面思想汇报,这样就避免了有脱管失控人员及二次犯罪的发生。今年我们在春节、上海世博会等特殊时期对释解人员进行回访,春节期间,为维护社会稳定,抓住春节期间释解人员返乡与家人团聚这一契机,对本区两劳释解人员进行回访走访工作,加大对释解人员的教育力度,并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送米送面。在走访排查期间了解到砟子镇居民15岁的张某,父亲2005年因盗窃铁道钢轨被判刑入狱,现羁押在长春兴业监狱,母亲去年服药自杀身亡,张某现住在生活也比较困难的姥姥家和姑姑家,张某又系先天性舌根系短小,心理压力非常大,学习成绩也逐渐下滑。在走访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张某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的父亲,非常想念,私下攒了200元钱准备节前徒步去长春看望父亲。江源区司法局砟子司法所王所长了解情况后,马上与长春兴业监狱取得联系,并于2月11日(腊月二十八)亲自开车拉着张某及其家属到长春兴业监狱去看望张某的父亲,长春兴业监狱的领导非常支持,安排张某父子在监狱长会见室会见。父子相见热泪盈眶、抱头痛哭,整整70余分钟,父子俩时而开心微笑,时而抽泣哽咽,亲情得到了升华和加深。张某的父亲对监狱和司法局的关心和帮助非常感谢,再三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与儿子和家人团圆。张某也表示回家后安心生活和学习,期待父亲早日回家。
监狱对此事也很重视,4月12日,兴业监狱教育科一行三人来江源区看望张某,来到张某的姥姥家,送去了米面油等日用物资。又与司法局领导对此事进行沟通,经过多方衔接,筹措资金,联系到沈阳某医院,4月20日,砟子镇司法所王所长开车带着张某去沈阳医院进行了舌部手术,监狱也表示回去后号召监狱干警捐款,解决张某的学费问题,并表示会一直关注他的成长。
二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社会帮教措施,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同工、青、妇群团组织志愿者共同开展帮教活动,利用宣传的方法到各镇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在3月8日、5月4日等宣传日中,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门法律帮教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释解人员进行帮教,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安置基地的帮教情况进行检查,基地帮教效果良好,释解人员能够安心工作,做到每月一次思想汇报。
截止目前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18人,解教7人,刑满释放11人。其中务农5人,基地安置2人,社会救济5人,外出打工2人,个体经营1人,其他方式安置6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88%。现在这些人员档案已全部建立,这些人员思想都很稳定,没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
(七)、法律援助工作
1、开展法律援助“走进基层服务民生”活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联络员,全区共设立了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村联络点60个、社区联络站28个,建立联络人名册和联系电话,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援助工作,工作站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2件。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75件,比2009年所办理的64件增长32.81%。在办理的案件中,涉及到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案件就有63件。所办理的案件中均能做到积极调查取证、按时出庭,全面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全年共代理政府交办的案件18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认真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我区外来打工人员多,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增长的特点,江源区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制定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意见》,在原有法律援助范围事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对农民工、农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了农民在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开展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已在年初将全部检查验收材料报省法律援助中心,省中心已对江源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检查验收。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人群范围,在原有为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基础上对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发放法律援助卡,保证他们随时能够办理法律援助事宜。与白山市五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关系,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调查取证提供了方便降低了成本。
5、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全年给省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了典型案例2件,江源电视台在8月26日至9月4日利用晚上19时40分?19时50分公益广告栏目对《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宣传,并播报工作信息4条。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能够按计划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值得总结的经验有两点:一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狠抓了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基层工作人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有利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树立了植根基层、发展基层的工作理念,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积极深入基层,想方设法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普法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在学用结合上做的不够,依法治理工作缺少激励机制,工作缺乏力度。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10个基层司法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各业务科室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改进不足,扎实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今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辜负市局检查组的期望。
二、明年打算
1、结合人民性教育活动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狠抓纪
检监察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在全面落实好“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关于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抓好农村普法阵地“四个一”建设,加大民主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及“法治农家院”的创建力度,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3、进一步做好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不断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人民调解机构引入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等新的工作领域。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基础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财力向基层倾斜,责任向基层落实,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从保障经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素质和业务技能、相关部门配合等方面着手,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前进。
6、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试培训工作,完善各项表册和档案,做到统一规范。
7、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高专业素质、服务水平,加大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相关知识培训。
8、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做到衔接有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9、继续做好公证业务知识的宣传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创新业绩。
10、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优质、更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11、进一步落实公证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即定的工作目标。
12、创建标准化法律援助中心
1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搞好维权诉讼代理
江源区司法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