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截止2016年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8402人,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21015万元,足额为3792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0953万元。
(二)失业保险工作
截止2016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900人,失业保险费征缴收入896万元,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90万元。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截止2016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保人数29990人。参保人员缴费率达到70.9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28万元。为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1238万元。
(四)主要经验和亮点
1、创新生存认证方式,开展服务下乡
目前,江源区现有离退休人员人员多,地理位置造成退休人员居住分散,路途远,又存在年龄大,身体弱,行走不便等问题,为此我局创新认证方式,开展下乡服务,将松树镇、湾沟镇、大阳岔镇、石人镇、大石人镇、砟子镇等10个乡镇、29个社区和60个行政村,分别进行下乡认证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同时减少了他们的路途费用,受到社会的好评。
2、创新学习方式,将相关政策集结成册,方便学习
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较多,我局工作人员对1978年至今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将常用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政策解释汇编成册并组织学习,使各科室熟练地掌握常用的社会保险知识,提高了经办效率和质量。
3、取得文明荣誉,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经过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我局经办服务大厅被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授予“2014-2016年度文明窗口”称号。我局将以获此殊荣为契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狠抓窗口服务质量提升与制度落实,进一步推动窗口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保费清欠力度,加强社保扩面工作
1、对少报、漏报、瞒报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私营企业、煤矿等加大稽查和清欠力度。我局对于欠费企业及时下达催缴通知书,如仍不缴费,我局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人社部发[2013]82号文件规定执行。
2、前几年社平工资增长过快,相对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难度较大,导致断保人员增多,参保率低,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为此我局将加大社会保险宣传政策,积极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努力完成省局规定的征缴任务。
(1)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一是充分利用“五证合一”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扩面征缴机制,实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与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有机衔接,切实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工商部门在企业进行登记时提醒企业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年审时,参保单位持有社保局开具的参保证明才可以进行年审登记。我局要通过公开信、公告、短信等多种方式渠道,提醒、督促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的,由我局提请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工参保缴费义务,规范企业登记和参保缴费行为。
二是落实社保补贴和助保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社保补贴的申请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017年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可享受当年的社保补贴。同时采取政府和商业双结合的方式为困难参保群众提供支持。商业银行为参保人员提供助保贷款服务,政府给予困难人员政府贴息政策帮助其参保缴费,以实现困难群众老有所养的愿望。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是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继续把宣传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突破口将力量下沉。二是要不断提高业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把握政策要领,熟悉政策条款,吃透政策精髓,把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三是建议在各乡镇设立专人管理城乡居保工作,做好对乡镇劳动保障所经办系统的培训工作,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一是形成日统计、周简报制度。每天统计抽取业务笔数,遇到问题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进行截图保存并及时与业务科室沟通,每周总结内控审计周报,内控业务台账,统计差错率,努力寻求解决措施,妥善解决发现的问题。二是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内控审计科的工作职能要求科室人员必须业务能力全面、掌握政策要点,熟悉业务流程。内控审计科室计划分两部分进行培训:利用每天下午三点以后的业务空闲期学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公共部分和待遇、转移、发放等部分的法律法规;不定期地对内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总结风险点,提出防范意见。三是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对本年度业务进行总结,力争将回退业务达到100%整改。
(三)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1、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社保[2015]44号文件精神,做好采集信息的审核与接收工作。对采集信息进行核对及差误校验,按照经办规程核定业务信息受理单位改革后工作人员增减及转接、信息变更等经办业务,提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2、积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工作会议,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提建设性意见。
3、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带动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做到应知应会,入脑入心。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精神,为早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努力奋斗。
(四)创新生存认证方式,做好社会化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使社会保险服务向最基层延伸。一是做好2017年全年的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和统计工作,为方便江源区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按照历年的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4月至9月到各乡镇街道现场办公,具体时间安排:4月到孙家堡子街道和江源街道;5月到城墙街道和正岔街道;6月到咋子镇和大阳岔;7月到大石人和石人镇;8月到湾沟镇;9月到松树镇,对于异地居住无法进行生存认证人员,将采取异地协助认证表的方式进行认证。二是做好政策咨询服务,我们将定期了解各科室的新政策并对全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我们将细心解答,热情服务。2017年社会化服务科将强化社会化服务工作新局面,完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加强业务素质与服务质量,使广大退休人员深切感受到了我局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赢得管理服务对象的称赞。
(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基金管理,确保两金及时足额发放
一是按照人社厅经办审批退休程序,结合操作系统升级,改革享受待遇人员经办程序,由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社会化服务科、档案科一站式经办,真正做到规范方便快捷。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做到经办有监督,权力有制约。我局对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各项业务、各环节、各岗位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制约和控制,提高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执行力,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三是与金融机构加强协作,做实事,真干事,切实方便参保人员。与区域内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利用业务系统升级契机,完善金融机构缴费系统,改变以往必须到社保大厅和只能到一家银行窗口缴费的征缴模式,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四是政策落实到位,程序符合规定。我局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做到失业保险征缴基数、额度全部符合规定,做到了办理及时,发放及时。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证每月及时发放到位,我局与银行签订了代发协议,制定了严密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