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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社会保险局2012年党风廉政及政行风建设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5    点击数: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及政行风建设工作在省局、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按照2012年省局、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本着以宣传教育为主,加强了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起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服务于人民的工作态度,为继续推进江源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向前迈进,我局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现将汇报如下:

一、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增强班子和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

  年初,为使党风廉政和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为扎扎实实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律性、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改革创新的主动性,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信念。我局把廉政建设学习作为全局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做到业务学习和廉政学习并举,在学习的基础上,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围绕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形势的变化,探索和完善具有社保行业特点的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解决为政不廉、行为不端等问题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了廉政教育的有效性,为监督提供了依据,为惩治提供了准绳。

二、建立全方位监控机制,充分发挥责任制的监督作用

  我局加大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用有效的监控机制巩固教育成果,保证责任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业务权限管理,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业务流程进行科学分解和制衡,坚持“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明查暗访,设立评议卡和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利用江源区社会保险局网站进行网上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拓展监督内容和领域,不仅对干部职工工作的表现进行监督,还重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的提醒教育。通过监督,大大提高了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全体职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我局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保险形象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例,对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反腐倡廉再教育,认真汲取教训,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推动制度建设,延伸治本功能,巩固治本成果。加强了各项基金管理,牢固绷紧基金是“高压线”的意识,做到社保数据就是基金,

  做到警钟长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领导,科学民主决策,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实行政务公开,推行“3+1”模式,特别是自新型农启动以来,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期间我局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无论是制度的建设方面,还是对干部服务意识的提高都以农民满意为目标,来推进农村廉政建设。在农忙时为偏远的村屯或行动不便的参保对象代为办理各种事项。真正做到了服务群众,方便百姓的便民服务中心。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各种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巩固成果,把党风廉政及政行风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

  我局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毫不松懈地抓好政行风建设。一是对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职业道德和为民服务意识教育;二是始终绷紧基金安全这根弦,管好用好老百姓的“养命钱”;三是以方便百姓为原则,认真研究经办流程,探索实行真正的“柜员制”服务。坚决纠正工作人员耍威风、搞特权、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推诿扯皮、精神不振、作风懒散、责任心不强、效率低下、“衙门作风”等影响机关形象的问题,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思进取、漠视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

  气,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进取精神,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我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控制对公务公车的配备使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讨论,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的支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对以上现象我局进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将按照《廉政准则》进行处罚。通过监督提高了党员的警惕性。对解决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2年,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还需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决心将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优异成绩,来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