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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5MB18727670/2025-01053
分  类: 政策法规 ;  其他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标      题: 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 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625MB18727670/2025-01053 分  类: 政策法规 ; 其他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标      题: 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 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E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
  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E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E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