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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源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联系电话:0439-5111009;邮编:1347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451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省市税务局、江源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源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宣传税务系统便民税务政策,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江源区税务局通过加强服务窗口的硬件设施建设,对业务办理大厅的信息公开环境进行了统一规划设置,设置了政务公告栏、LED电子信息屏、公开电话、导税台等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和监督工作。在此基础上,联合邮局制作印刷税法宣传专刊,到集市分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缴费宣传最新税费政策。2023年江源区税务局无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控制答复时限,按流程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及时做好电话告知,着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3年江源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江源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组建了专业团队,用最扎实严谨的工作态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信息公开流程上,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局内相关内设机构拟稿,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通过办公室在江源区税务局网站公开,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除履行上述公开程序外,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江源区税务局积极主动更新税收政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丰富公开数据。多角度更新公开目录,包括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公开数据经拟稿人拟稿后,办公室进行严格审核,最终校验后进行公开,多重审核,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增加公开载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大厅LED屏幕以及印发办事手册、指南、群众知情单、入户宣传、制作宣传视频、联合邮局制作印刷税法宣传专刊等方式,及时将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规定及办事指南予以公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新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确保干部知晓公开范围。二是完善局内考核指标。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通过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等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健全公示信息日常更新和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完整、准确公开执法信息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省市税务局、江源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3年江源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落下帷幕,全年工作顺利完成,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江源区税务局在2023年中信息公开整体公开信息量不充足,宣传手段不够丰富;更新税务总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仍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审核力度仍需加大。三是部分干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少数干部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进行下一步整改。

一是要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拓宽公开手段,增加信息公开数量,保障信息公开质量,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通过平台了解到税收政策。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流程,加大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数据准确。三是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开展内部培训、与其他单位业务骨干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进而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江源区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