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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71881/2024-04529
分  类: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墙办发〔2024〕6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71881/2024-04529 分  类: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墙办发〔2024〕6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城墙办发202463

 

各村、社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2024年汛期已至,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我街道自6月1日开始24小时值班,请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值班值宿工作,健全有关制度,在汛期(6月1日至9月30日)内,要确保专人昼夜值守,并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严肃纪律,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漏岗空岗,做到熟悉工作,掌握汛情发展的第一手资料,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二、加强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建立防汛抢险队伍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要求储备编织袋、木桩、铁线等防汛抢险物资,并配备运输车辆,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各村各社区需备编织袋、铁丝、铁锹、口哨、报警器等必备物资。街道抢险队伍人数要不少于30人,每村建立的抢险队伍人数要不少于10人,每社区抢险队伍要不少于10人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并督促如期开展防汛各项工作。

 

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

20245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