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人镇关于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
大石人政发﹝2024﹞58号
按照《中办国办通报问题清单》、《江源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考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和《江源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报告》的反馈问题,大石人镇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认真对待、举一反三、坚决整改。为确保评估报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较真碰硬解决问题,严实深细、一抓到底,以整改为契机,不断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举一反三认领国家反馈问题
1.有的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
表现为:金融帮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意愿摸排不及时。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配合区委农办、区财政局、主贷银行,全面开展小额信贷帮扶政策宣传工作。
(2)各村配合江源区财政局和主贷银行对脱贫人口开展全覆盖授信工作。
(3)组织各村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摸排工作,做到宣传一、摸排全覆盖。
(4)各村引导脱贫人口积极参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争取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应贷尽贷。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中办国办通报问题
1.有的地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表现为:有的地方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机制运行效率不高,返贫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推送处理不够及时。综合核查发现,有的地方2023年未就饮水安全无保障、因灾、因意外交通事故、因就业不稳、因产业受损等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推送。有的地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影响农户自主申报和帮扶措施落实。
责任科室:卫生健康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劳动保障科、应急管理办、水利科、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调度各村排查预警情况,及时推送各行业部门下发的预警函,处理预警信息,督促各村及时将产生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制定帮扶措施。
(2)根据各大局下发的预警信息及时开展排查预警工作, 将有风险的农户及时预警,并及时上报至镇。
(3)各村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全面开展筛查预警工作,及时发现风险,及时纳入监测,尽早开展帮扶。
(4)全面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工作,各村通过张贴政策宣传单、发放政策宣传册、集中开展防返贫政策宣讲、村内微信群、村内大喇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做到村内农户家喻户晓。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有的地方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小额信贷管理不够规范
表现为:有的地方存在乡村公益性岗位虚设、人岗不相适等情况。第三方评估发现,有的地方共设1133个公益性岗位,占常住人口的25.2%,访谈乡村干部时了解到,部分村公益性岗位存在虚设情况。有的地方存在小额信贷用途不合规、违规提高贷款门槛、自行缩小政策受益范围等情况。
责任科室:劳动保障科、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配合区人社局,严格履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和上岗考勤制度,落实好公益性岗位考核工作。
(2)配合区人社局,定期查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情况。
(3)各村组织人员,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小额信贷工作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省后评估反馈问题
1.作风建设方面,系统管理维护不严谨
表现为:部分镇街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部分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人员信息进行重新梳理,对系统内人员信息更新情况开展自查,对未更新信息的内容马上更新,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发生。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成效巩固方面,水费收缴没有实现全覆盖。
表现为:部分行政村2023年应收水费与实收水费户数不一致。收缴覆盖率低。
责任科室:水利科、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举一反三,对本辖区内各行政村水费收缴工作开展自查,确保水费收缴全覆盖。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四)第三方后评估反馈问题
1.部分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
表现为:抽查的80户农户中,2023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的有17户(脱贫户3户、一般户14户),占全部抽查农户的21.25%。其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介于7800-9000元之间的有10户(脱贫户2户、一般户8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介于 9000-10000元之间有7户(脱贫户1户,一般户6户)。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
整改措施:
(1)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农民增收渠道, 想方设法提升农民收入。
(2)组织各村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核实收入情况,确保收入核算精准。
(3)各村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常态化排查,对辖区内收入较低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制定帮扶措施,全面实现年度增收。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部分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降低
表现为:抽查的46户脱贫户和监测户中,2023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较2022年下降的有3户(脱贫户1户、监测户2 户),占比6.52%。其中,1户脱贫户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下降额度大于5000元,1户监测户下降额度在2000-3000元之间,1户脱贫户下降额度在1000元以内。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常态化排查工作,对各村脱贫人口收入情况进行重新核实,确准收入信息。对收入下降的脱贫户(监测户)制定增收帮扶措施,确保不再出现收入下降现象发生。
(2)积极宣传现有政策,帮助农户谋划增收渠道。
(3)积极与包保部门对接,结合帮扶村实际情况,针对收入 下降的农户开展帮扶工作,通过帮扶措施,提升脱贫户收入。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部分农户明白卡收入核算偏高
表现为:抽查的46户脱贫户和监测户中,明白卡核算收入高于入户核算收入的有12户脱贫户,占比25.09%;其中,差额在5000-10000元之间的有3户脱贫户,差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有1户脱贫户,差额在1000-3000元之间的有2户脱贫户,差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有6户脱贫户。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常态化排查工作,对各村脱贫人口(监测户)收入情况进行重新核实,收集收入佐证材料,确保收入信息真实有效。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个别农户不认可公益岗收入
表现为:部分行政村乡村公益岗位台账信息农户本人不认可,且明白卡没有工资性收入。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
整改措施:
(1)配合区人社局,严格履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和上岗考勤制度,落实好公益性岗位考核工作。
(2)配合区人社局,定期查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情况。
(3)各村组织人员开展村内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自查,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情况做好登记记录,保证乡村公益性 岗位人员在岗率和上岗率。
整改时限:8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6月6日―6月26日)
各村、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认领涉及本地区本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形成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二)推进整改(6月26日-8月31日)
各科室、各村按照整改方案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内,以“五化”工作法推进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整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问题不解决不销号、整改不彻底不撤账,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9月1日―9月14日)
各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于9月2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到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对整改工作逐一验收,逐项销号,汇总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
(四)巩固提升(9月15日72月底)
各村要坚持抓当前、促长远,对于整改完成的问题,要继续抓好跟踪问效,防止反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目标,强化源头把控、长效监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定力耐力,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科室、各村对照整改方案分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坚决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坚持举一反三,找准病根,建立持续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村村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
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