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21〕52号
各村,社区,站,办,所,驻辖区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
防汛是一项社会公益性防灾抗灾工作,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国家《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我镇防汛工作,现将各有关部门防汛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防汛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镇党委、镇政府
负责组织和编制由政府机关各部门组成的抢险队伍,在紧急状态下参加本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水管站
负责所辖江河堤防、各类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防洪调度方案的实施以及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提供防汛抢险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3.邮政、电信部门
汛期为防汛提供优先通话和邮发水情电报的条件,对防汛的无线通讯提供方便,保持通信畅通。并负责本系统邮政、通信设施等防洪安全。
4.镇民政办
负责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发生洪灾后要立即进行抢护转移,使群众尽快脱离险区,并安排好脱险后的生活。
5.镇派出所
负责防汛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制止破坏防洪工程和水利通信设施安全。
6.镇财政所
负责防洪和救灾费用分配,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7.农科、农经部门
掌握农业洪涝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后的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村级。
8.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除负责搞好单位的安全度汛外,汛情紧急时,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统一指挥调动,积极投入地方重大的抗洪抢险工作。
9.镇武装部
根据汛情需要,组织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汛情紧急时有招待重大抢险的营救任务。
10.镇农电所
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汛期防守和防洪调度计划的实施,保障防洪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11.镇卫生院
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12.镇林业站
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所辖林区的防汛工作。
中共大石人镇委办公室
大石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