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大石人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大石人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大石人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镇认真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全面梳理了镇级政务服务事项104项,社区政务服务事项84项,村级政务服务事项58项,做到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便民服务“就近办”、精简程序“一次办”。二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项的集中复用录入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指南,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积极开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布置、张贴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入户入企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推进“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复工复产条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实际困难,实现服务企业和反哺群众。四是组织镇本级及所辖村(社区)完成“放管服”改革基础情况第三方评估系统填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五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关于吉林省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优化提升方案》贯彻落实,着力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的落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无障碍便捷服务。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以及反映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公文。
1.网上公开。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y.cbs.gov.cn)政务公开栏大石人镇页面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电话:0439-3788389,电子邮箱地址:jyhd_dsrz@163.com。
2.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镇政府、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布相关信息。
3.办事窗口公开。通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公开便民服务相关制度及办事流程等事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镇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我镇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存在不规范、错别字和排版问题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整改。信息公开专栏排版一律按照省政府提供的统一格式进行了重新排版。
(五)平台建设
大石人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有办公面积150平方米。现目前共进驻部门4个,能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8项,其中能够达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是60项;大厅共设置便民服务窗口4个,进驻中心窗口人员总共8人,全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大厅平均月办件量达180件左右,大厅目前整体运行较为稳定。区吉视传媒完成对我镇本级及村(社区)大厅的电子政务外网安装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政务监督职能,通过集体约谈等形式,促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镇政务公开及软环境办对5个村1个社区的大厅负责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计生、民政、劳动保障所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推进便民大厅规范化管理,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管理要求,执行好AB岗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规范性管理;二是窗口工作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要耐心、热心、细心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三是窗口人员要做好来访群众登记工作,对于群众当场未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回访调查工作,确保群众诉求的问题都能得到回复。四是要求民政、计生、劳动保障所负责人加强对便民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真正将业务沉到便民大厅,承接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五是保证政务公开电话的畅通,确保群众来电咨询的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六是镇纪委、党建办及软环境办强调要加强对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便民大厅的日常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不定期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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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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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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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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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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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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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大石人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有序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2.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我镇全体站所工作人员学习区政数局相关文件精神,
推动我镇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
2.邀请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对工作人员进行“好差”现场评价,以最直接、最直观的方式展示群众满意度。鞭策窗口服务人员更加主动提供有温度、有速度和有态度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江源区大石人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大石人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大石人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镇认真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全面梳理了镇级政务服务事项104项,社区政务服务事项84项,村级政务服务事项58项,做到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便民服务“就近办”、精简程序“一次办”。二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项的集中复用录入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指南,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积极开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布置、张贴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入户入企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推进“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复工复产条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实际困难,实现服务企业和反哺群众。四是组织镇本级及所辖村(社区)完成“放管服”改革基础情况第三方评估系统填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五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关于吉林省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优化提升方案》贯彻落实,着力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的落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无障碍便捷服务。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以及反映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公文。
1.网上公开。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y.cbs.gov.cn)政务公开栏大石人镇页面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电话:0439-3788389,电子邮箱地址:jyhd_dsrz@163.com。
2.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镇政府、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布相关信息。
3.办事窗口公开。通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公开便民服务相关制度及办事流程等事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镇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我镇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存在不规范、错别字和排版问题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整改。信息公开专栏排版一律按照省政府提供的统一格式进行了重新排版。
(五)平台建设
大石人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有办公面积150平方米。现目前共进驻部门4个,能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8项,其中能够达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是60项;大厅共设置便民服务窗口4个,进驻中心窗口人员总共8人,全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大厅平均月办件量达180件左右,大厅目前整体运行较为稳定。区吉视传媒完成对我镇本级及村(社区)大厅的电子政务外网安装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政务监督职能,通过集体约谈等形式,促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镇政务公开及软环境办对5个村1个社区的大厅负责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计生、民政、劳动保障所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推进便民大厅规范化管理,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管理要求,执行好AB岗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规范性管理;二是窗口工作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要耐心、热心、细心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三是窗口人员要做好来访群众登记工作,对于群众当场未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回访调查工作,确保群众诉求的问题都能得到回复。四是要求民政、计生、劳动保障所负责人加强对便民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真正将业务沉到便民大厅,承接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五是保证政务公开电话的畅通,确保群众来电咨询的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六是镇纪委、党建办及软环境办强调要加强对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便民大厅的日常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不定期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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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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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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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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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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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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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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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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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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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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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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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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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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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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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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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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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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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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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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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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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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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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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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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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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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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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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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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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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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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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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大石人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有序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2.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我镇全体站所工作人员学习区政数局相关文件精神,
推动我镇文件源头属性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
2.邀请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对工作人员进行“好差”现场评价,以最直接、最直观的方式展示群众满意度。鞭策窗口服务人员更加主动提供有温度、有速度和有态度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