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源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
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
现将《江源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附件:《江源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江源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
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白山市江源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结合本街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大华村、爱民村、荣华村。
二、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调查监测、检疫监管、信息报送、目标完成、工作总结。
(一)组织保障。成立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置指挥部,召开专项会议,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疫情处置分工明确。
(二)经费保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各项经费。
(三)调查监测。疫情跟踪调查监测科学及时,取样检验及时、科学规范,调查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四)检疫监管。松木及其制品按要求登记备案。
(五)信息报送。按要求报告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六)目标完成。枯死木清理率100%,枯死木清理处置必须全过程监管并有影像资料,处置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处置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等。
(七)工作总结。疫情防控工作记录完整,工作总结内容全面。
三、考核方法
各村在疫情处置即将完成前,对照《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管理考核赋分表》逐项打分,形成自查报告。
考核等次。考核评分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85分以上为合格,84(含84)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束后,通报考核结果。
(一)考核不合格,查明相关原因,根据本街整改意见,各村应按照整改内容限期整改。
(二)对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置目标未完成、履责不到位或隐瞒、虚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和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追责。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