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镇政发﹝2021﹞48号
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城乡低保工作,健全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精准施保。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9号)、《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吉民发 [201414号)等相关政策,坚持统一组织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 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清理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切实把核 查排查行动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核查排查各项任 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核查依据
(一)保障对象范围 持有大阳岔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 况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低保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 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
(三)低保补助形式 根据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人均纯收入,实行差额补助。低保补助金额以我区城乡低保标准 为基数,减去实际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乘以保障人数。
三、 工作任务
(一)低保对象核查排查
重点核查以下人员:
1、 赡扶(抚)养义务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稳定 收入,且赡扶(抚)养费及家庭收入合计后超出保障标准的低保 家庭。
2、 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消费型和经营型机动车辆、工程机械 及大型农机具的(非高档两轮摩托、三轮低速车辆、残疾人代步 车除外);
3、 高价购房或髙标准装修住房或拥有2套(含2套)以上产
权住房的; .
4、 注册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办有 工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5、 家庭成员中有领取社保工资、养老退休待遇或享受遗属补 助,分摊收入后超过出低保保障标准的;
6、已死亡人员且未退出低保范围的;
7、已迁居外地(区外)或外出务工、举家外出(区外)半年 以上的;
8、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不务正业或摟荒土地造成生活困 难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无故不参加工作的且无影响劳动能 力的疾病或残疾的;
9、参与赌博、吸毒、嫖娼、偷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 违法活动或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娱乐场所的;
10、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 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把老人、病残人员等单独分离出来办理低保 的;
11、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或安 排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2、因领取的一次性补偿金、安置费超标(在可分摊月数内, 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将一次性补偿费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 的除外);
13、不配合家庭收入调查,隐瞒、虚报家庭成员信息和真实 收入或无理取闹、殴打、威胁工作人员的。
14、因病、子女就学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现家庭状况好转 的(病情好转或康复、一年内无医疗费用支出的、子女毕业就业 成家)。
15、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后享受低保1年以上的,且不再符 合低保条件的。
16、其他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情形。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排查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保对象。主要核查家庭人口及保障人 口、保障方式及待遇、家庭致贫原因、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 支出结构及额度、家庭收入及财产变动情况,确定是否符合低保 条件、需要调整保障金或脱贫渐退。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在保对象。主要核查家庭致贫原因、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支出结构及额度、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 确定是否符合纳入低保条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23日)各村(社区)制 定工作方案,釆取召开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把工作要求贯彻到各村(社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广 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 与度。
(二)核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大阳岔镇将组建工作组,对村(社区)实行包片负责,组织村(居) 委会开展分类入户核查。分类核查时要做到所有城乡低保对象一 户不落、一人不漏,要按照《江源区申请救助家庭收入评估办法》 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三)评议阶段(8月30日〜10月23日)在全 面核查的基础上,指导每个村(社区)召开城乡低保核查民主评 议会,对所有保障对象进行一次重新审定。
(四)信息比对阶段(9月中旬前完成)。大阳岔镇将在城 乡低保核查和民主评议会的基础上,将所有核查对象信息上报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由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上传省厅核对平台进 行核对。
(五)公开公示阶段(10月底前完成)。在核准对象的基础 上,按规定时间、内容对保障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审核上报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大阳岔镇将对 公示无异议的对象进行重新审核,上报审批,并做好年度低保对 象核查档案资料汇总归档工作。同时,及时在低保信息系统中完 成信息更新工作。建档立卡核查相关材料单独存档备查。
区民政局负责对本次核查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凡被抽查各村(社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是一项 最直接的民生工作,各村(社区)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审 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髙度负责的态度,加 强对低保对象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各村(社区)要严格规范操作 程序,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照片、资料完整、 手续齐全。建立调查、审核、评议、审批签名制度,坚持“谁核 查、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
(三)完善系统,规范资料。核查的同时,要做好社会救助 系统的补充完善和更新工作。要根据城乡低保档案资料要求,做 好年度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低保对象资料要及时补充完善,要做 到申报审核审批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
(四)严肃纪律,追责问责。要按照《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规程(暂行)》规定的城乡低保工作操作程序,坚决杜绝暗 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政策执行不力、 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阳岔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核查表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婚姻情况 患病名称 残疾类型等级 劳动能力
2.家庭收入情况(元/月/人)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净(纯)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 应计入家庭收入项目
非在册土地 亩 元/年 非在册水田 亩 元/年
3.家庭财产情况
车辆(船舶) 口没有;口有 辆;车(船)登记证编号 ;
购车时间 ;现估价 元
大型农机 口没有;口有 辆;大型农机登记证编号 ;
购车时间 ;现估价 元
房产 口有房(套)
□ 1、口2 产权: 口有口无 房产证编号 建筑面积
m2 口自住口商用口出租
口无房 口借住亲友房屋;口廉租房;□个人租住;口其它
其他财产
家庭重大支出 口无 口有:口重病支出;口子女就学支出;口突发自然灾害;口其他
走访记录:
被核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
核查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吉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核查表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婚姻情况 患病名称 残疾类型等级 劳动能力
2.家庭收入情况(元/月/人)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净(纯)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 应计入家庭收入项目
3.家庭财产情况
车辆(船舶) 口没有;口有 辆;车(船)登记证编号 ;
购车时间 ;现估价 元
大型农机 口没有;口有 辆;大型农机登记证编号 ;
购车时间 ;现估价 元
房产 口有房(套)
□ 1、口2 产权: 口有口无 房产证编号 建筑面积
m2 口自住口商用口出租
口无房 口借住亲友房屋;口廉租房;□个人租住;口其它
其他财产
家庭重大支出 口无 口有:口重病支出;口子女就学支出;口突发自然灾害;口其他
走访记录:
被核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
核查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