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树镇森林扑火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
松政发〔2024〕39号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松树镇森林防火扑火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
一、启动条件
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松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进入防火期后,根据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当遇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或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重大森林火灾时,启动本办法。
二、应急处置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董元有:党委书记
副指挥:刘 刚:副镇长
张大鹏:党委副书记
张伟东:组织委员
刘运福:政法委员
张秉福:副镇长
张振波:副镇长
陈禹龙:武装部长
成 员:王继发 松树镇林业科负责人
兰少华 大安村党支部书记
唐蜜田 太平村党支部书记
汪忠贵 永安村党支部书记
孙富春 青山村党支部书记
陈维明 振兴村党支部书记
吴华柱 汤河村党支部书记
房立振 松树村党支部书记
贾兴森 长胜村党支部书记
张贵增 头道村党支部书记
陈禹龙 丰产村村委会代理书记
王永臣 富兴村党支部书记
赵 峻 松树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春艳 前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淑霞 水洞社区党支部书记
周 慧 矿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主任:王继发 林业科负责人
成员:顾祥乾、刘野、杨卫臣
(二)主要职责
1、指挥组织职责
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联系,做好火灾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各村护林防火小组,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对火场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扑火前线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源信息,协调解决各村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防火工作人员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的措施。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管理各检查站和国家生态林和商品林管护人员工作,组织展开森林防火检查和野外用火的管理。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应急处置办法。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各项防火工作。
三、信息接收与报告
1、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报告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2、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镇政府领导、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加强火情调度值班值宿工作,保证24小时值守在岗,确保防火期信息通畅。重点查处有火不报,隐瞒森林火灾实情现象,全方位做到措施真正落实。
4、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村、社区、准确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火灾扑救
(一)扑火出动
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根据火情需要,镇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
一般情况0.5亩以下由各村扑火队直接扑救,如果火势大、风势大有不可控情况,镇级扑火队及临近村兼职扑火队协助扑救。
(二)扑火作战
1、扑火力量的编成:
以半专业、兼职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各村兼职扑火队员要不少于15-20人,熟悉山情林况,平时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2、扑火力量的设置:
第一梯队为镇、社区、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扑火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公安、消防官兵组建的森林扑火队。
第三梯队区级专业森林扑火队。紧急情况时由区指挥部商请支援。
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学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赶赴火场指挥扑救的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区防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镇指挥部所有成员、各村书记、主任及防火突击队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镇卫生院在接到灭火通知后要立即抽调医务人员携带药品和医疗器具,到达火场前线指挥所,负责救护伤员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三)扑火保障
1、通讯保障:森林防火办公室配备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在森林防火期间,镇政府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3677729)
2、扑火机具保障:扑火机具各村自备不足时,出动镇防火库机具物资及防护装备。
3、防护装备保障:镇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镇政府保持一部车辆24小时值班,应急需要时由镇政府抽调其他车辆。值班室一部电话及镇、村有关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镇政府常年配备2号扑火工具60把、铁锹20把。风力灭火机6台。
4、油脂燃料保障:由政府保障。
5、食物饮水消耗能源保障:由镇财政所及民政办负责。
6、医疗救护保障:由镇辖区内医院负责、根据森林火场工作人员的请求,卫生院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7、气象信息保障:区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8、交通运输保障: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把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早报告,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六、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扑救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应急扑火队伍都必须经过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及现场扑火演练,掌握森林火灾的扑救常识,提高扑火的决策水平和扑救技术水平。
2、有序指挥,快速反应。一旦接到火灾报告,应立即向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并通知所在村干部立即组织本村扑火队伍及群众尽快上山扑火。镇应急扑火队伍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着装完毕赶赴镇政府操场集中待命,镇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准备好车辆、扑火工具、矿泉水、食品、手电等扑火物资。镇带队领导做简要说明或要求后,立即带队上车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带队领导应纵观火情、地形和气候变化,迅速果断地设计扑火路线,科学、安全、有序地组织人员扑火。
3、若火灾严重难以扑灭应及时向指挥报告,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增援,并同村级扑火队伍一起坚持尽力扑火,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当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抵达火灾现场时,应立即报告具体情况,听从区指挥部人员的统一指挥。
5、明火扑灭后,由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带领10—20人轮流留守火场,清理残余火星,严防死灰复燃。
6、火灾扑灭后2日内,发生火灾的村应将火灾发生原因、火场情况、火灾造成损失情况写成调查报告,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白山市江源区松树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