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松树镇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的通知
松政发〔2023〕19号
因工作调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松树镇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小组成员
组 长:董元有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红珺 镇党委副书记
刘运福 政法委员
张伟东 组织委员
李 爽 宣传委员
田晓龙 武装部长
张秉福 副镇长
张振波 副镇长
张大鹏 副镇长
刘 刚 副镇长
程文祥 一级主任科员
刘东昌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徐 蕾 综合办负责人
韩 雨 平安办负责人
朱岱昆 财政所负责人
刘 强 安监分局负责人
张 廉 国土所负责人
赵启良 林业站负责人
段昌刚 水管站负责人
谭 成 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王威江 城建办负责人
庄续炜 农经站负责人
赵华刚 农科站负责人
龙 雷 畜牧站负责人
于 桐 卫生健康科负责人
梁增祥 民政办负责人
陈禹龙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李志刚 农村办公室负责人
姜 云 司法所负责人
赵 峻 松树镇松树社区书记
周 慧 松树镇矿工社区书记
李春艳 松树镇前山社区书记
刘淑霞 松树镇水洞社区书记
汪忠贵 松树镇永安村书记
唐密田 松树镇太平村书记
张贵增 松树镇头道村书记
吴华柱 松树镇汤河村书记
陈维明 松树镇振兴村书记
房立振 松树镇松树村书记
王永臣 松树镇富兴村书记
贾兴森 松树镇长胜村书记
孙富春 松树镇青山村书记
田晓龙 松树镇丰产村书记
兰少华 松树镇大安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员刘运福担任。
松树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