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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点击数:

白山市江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度,白山市江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政策解读8条,公告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沟通,狠抓学习。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工作考核的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