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源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源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局联系(地址:江源区富强二区25号;邮编:134700;电话:0439-3725003;传真:0439-3725003)。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为1人。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根据要求,及时编制、公布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每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2、不仅通过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宣传,还通过江源广播电视台、“长白山日报”、江源微刊、江源简报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为百姓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3、2018年通过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共91条,其中,通过江源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9条;江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条;长白山日报发布5篇;江源微刊26条,江源区广播电视台访谈1次,江源区电视台采访1次,其他报刊18篇。
时间 方式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网 站 |
8条 |
10条 |
15条 |
40条 |
微 信 |
0条 |
0条 |
25条 |
26条 |
报刊电视 |
31条 |
10条 |
20条 |
25条 |

4、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网站等公开信息2014年18条,2015年39条,2016年20条,2017年60条,2018年91条。
时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数量 |
18条 |
39条 |
20条 |
60条 |
91条 |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江源区商务和粮食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