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服务中心的关心指导下,环境保护局坚持执法为民,权力公开、透明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服务项目建设,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l、领导体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
2、工作机制。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内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确定并制作、更新,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通过综合科在我局网站公开,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除履行上述公开程序外,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
3、人员配备。局综合科设1名负责人,1名专职工作人员,各相关内设科室、事业单位均确定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4、培训情况。按照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办公室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务员培训工作。
5、政务公开基础保障措施。公开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我们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规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验收权限、审批验收所需材料、排污收费标准及排污费测算方法;
3、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
4、公开本部门及所属科室的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
5、公开在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中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
6、对单位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了办事程序,公示了服务承诺、岗位职责,全年公开信息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依申公开,将所有权利职能暴露在阳光下。
我局积极开展网络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环保局主动公开涉及惠民利民,相关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等事项58条。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立单政务公开栏,将单位职能、工作内容、办事程序以及投诉电话、邮箱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一二·四”法制宣传日及党员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参举行环保法制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发放环保购物袋千个,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我局能够按要求对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受理,一年来没有出现不答复、不备案现象。按规定完善了接待场所,并且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通过自行发布形式公开,没有出现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出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我站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宣传,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方便了群众办事,大大提升了行政效能。
白山市江源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