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源区环保局按照全区政务公开有关部署,以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把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作为重点,以点带面,内外并进,逐步深化,积极推进我局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我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为了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江源区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科、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信息中心负责公布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召开专门会议,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克服了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了政务公开的范畴,并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行政审批高效办理,推行一站式办公
我局将行政审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加以落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我局环保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审批科工作人员全部入驻政务大厅,“两到位”审批项目进大厅到位,环保大厅窗口作为我局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唯一窗口。对行政审批科授权到位,实现环保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全年审批建设项目106个,环保大厅窗口即办件占总办件100%。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
我局把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作为重点内容。一是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政策法规依据,包括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二是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验收权限、审批验收所需材料、排污收费标准及排污费测算方法;三是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四是公开本部门及所属科室的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五是公开在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中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意见、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和处罚结果。我局积极开展网络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将逐步实现网上事项公布和查询功能,并整合了“信息发布、网上查询、交流互动、网络办公”四个信息平台,全方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创新为企业服务的快速通道。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一二·四”法制宣传日及党员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参举行环保法制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发放环保购物袋千个,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不断优化,纵深发展
今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排污费征收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重点内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对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开,以及实行文明上岗,文明执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77件次,通过妥善处理,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信访处理结案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公开形式由单一向多样转变,由被动向主动的形式转变。设置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及其他事项,一目了然,方便群众。三是补充添加了建设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资料准备清单等相关资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政务公开是伴随国家政权机关行政管理活动长期存在的一项制度性工作。为此,负责督查的局办公室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同时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实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效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方便群众监督,反腐倡廉。对公开的内容须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由组长签名后公开。每次公开后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填写了《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措施登记表》并进行了公示,建立了《江源区环境保护局廉政风险风险点防控体系》,制定了有关工作流程和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照本岗位职责,查找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48个,制定防范措施60条,这些措施既有针对某类共性防范措施,也有具体的针对性措施。以上措施和制度保障了我局政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有些工作还没完全到位,已铺开的工作有些抓得不到位,究其根源是认识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督办督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2014年我们将对政务公开的各相关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项主要业务进行规范的阳光作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