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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2    点击数:

  江源区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网上数据采集以及各部门和中省直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编制,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等七个部分组成。如有疑问,请与江源区环境保护局联系,邮编:134700,地址:江源区江源大街,电话:0439-3722390,传真:0439-3722390。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信息中心,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确立了局领导主管,信息中心主抓,各成员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公开形式。全局各科室和各部门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查阅点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丰富、充实信息量,收集整理局内各部门可对外公开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已全部分类、归档、立卷完毕,投放到环保局中心信息查阅点。

  信息畅通公开渠道。通过设立图版、公开栏等方式,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查询办事服务信息,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制度建设情况

  几年来,完善制度,填补空白。已在环保局内部落实 “三公”消费情况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12年我局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若干制度》(已发布上网)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及时制定和完善此类制度。

  (四)监督检查情况

  考核评议情况。全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年末对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考核。2011年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考核有力推动了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要求科学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根据《条例》要求,各部门,每年列出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

  (二)公开的数量。截止2012年12月31日,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已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机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在网上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且网上开通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且运行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环保局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明显;二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三是民生类信息产量少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股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科室间的协作意识不强,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信息工作人员上网进行公布,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时;

  2、由于我局人员少,平时业务量大,无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后台管理中,页面设计布局等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针对我局政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江源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