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委:
根据《机构编制 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
13号)要求,现将区审计局2023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无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已认真传达学习、宣传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有关情况,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编制使用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情况发生。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三定”规定无修订,已制定执行细化“三定”,按照机构编制批复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负责机关正常运转工作、审计一科: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监督检查情况、审计二科(法制科):组织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开展相关审计调查、审计三科:负责科局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四、在权限内使用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无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白山市江源区审计局党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