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科室、审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审计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审计职能,齐抓共管,打好综治主动仗,牢牢把握主动权,确保扫黑除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江源区审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及吉林省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防控各类安全风险,为江源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审计部门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三、 排查内容
(一)摸排范围
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项目为单位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
(二)摸排重点
一是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示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审计重点关注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示扶贫、涉农、民生领域和领导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情况。
二是关注民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关注民生资金,审计揭示国家政策在执行和落实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涉农政策措施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重大违法问题。
三是关注权力运行,严肃查处黑恶势力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重大决策、重大管理等权力运行情况,揭示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权力徇私舞弊、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产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问题,深入分析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黑后台”和“保护伞”。
(三)排查责任人
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分解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为准。
四、 排查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调性。全体成员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审计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在汇总后上报区扫黑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二)强化源头治理。一要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涉恶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通过深入核查调查,对确属形成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违法案件及时上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领导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影响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特别是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释疑惑以及对举报人保密、保护等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系统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江源区审计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