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源区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源教发〔2021〕83号
各镇中心校、区直各教育单位、区内各幼儿园:
现将《江源区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江源区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汲取长春市“7·24”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会议、全省学校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和江源区安全防范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江源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 主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由局长杜铁军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荃铭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安全监管科,安全监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和统筹协调。同时,教育局成立三个检查组,协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园)进行检查。
(二)工作内容
此次暑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采取学校自查自改,教育局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27日前):各校(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
2、全面排查阶段(7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各功能室、图书室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自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改。期间,区教育局检查组将对各校(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总结考核阶段(8月5日前):认真梳理消防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常态化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本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1、排查范围:
学校教学楼、各功能室、食堂、宿舍、校园超市、校带园、校内建设施工工地、校车及教学设施设备。
2、整治重点:
(1)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学校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3)学校食堂、校带园、幼儿园顶棚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使用阻燃材料),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学校是否建立消防应急处突队,是否组织消防专业技能训练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
(5)学校是否根据现阶段持续高温少雨气候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更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学校是否对校内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每日排查,定期维护,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情况。
(四)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多媒体方式在暑期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提醒加强防范,警示师生及家长提高消防意识。同时,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校园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园)要在暑期前、暑期中、开学前分时段通过一封信、提示函、线上安全课堂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在开学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演练要经常化、实战化、科学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全面排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认清当前火灾多发形势,建立健全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结合夏季高温少雨的气候特性,深入研判本校(园)消防安全隐患风险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二)强化落实整改。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实行“零容忍”,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整改。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校(园)长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靠前指挥,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倒查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校(园)要将本校(园)组织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消防工作总结于8月5日前报局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