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服务发展大局 保障改善民生
全面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张 明
(2011年3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民政工作会议是经区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正处于两个五年规划交替之际,具有继往开来的特殊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区人大七届五次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全面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根据局党委讨论的意见,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10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我区民政工作非同寻常的一年。面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各司其职、合力克难,经受住了考验,保持了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区民政事业凸显了四个亮点:一是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夺取了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三是建立了“爱心江源”慈善基金,全区慈善事业得到跨越式发展;四是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工作,有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一年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突破1亿元,有效保障了基本民生需求。一是着力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累计发放城镇低保资金826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了196.6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15.9万元,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101元。加强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对已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就业的、死亡的等情况清出低保队伍,针对低保户中18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人员进行指定医院检查,对有劳动能力的逐步清出低保队伍。在低保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将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工作整合起来。二是加大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全面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住院救助、门诊慢性病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全部开展,住院救助封顶线由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日常救助最高标准提高到1000元,临时救助最高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设定了两所定点医疗机构,江源区人民医院和区第二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安装了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城镇患病困难群众447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88.9万元;救助农村患病困难群众43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35.233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5989人参入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助资金17.967万元。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全面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新纳入五保供养对象483人。转移支付核定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年人均供养经费达到326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达到2000元。在各福利服务中心广泛开展了“服务质量年”活动,狠抓规范化管理,各福利服务中心按省级标准化建设标准达标率达到了60%以上。四是积极优待优抚对象。对全区革命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的定期抚恤标准和在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进行全面提标。农村义务兵的优待金标准8000元/年,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达到1587元/年。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通过地方财政拨款、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办法,确保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及时发放。
(二)奋力开展抗洪救灾斗争,扎实做好灾民救助和倒房重建工作。
2010年汛期,我区遭受了百年不遇特大洪涝灾害。在洪灾面前,我局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抗洪救灾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方面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全力抗洪抢险,昼夜奋斗在抗洪第一线;一方面全系统全员出动,全线出击,做好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出“民政为民、为民解难”的民政情怀,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感人乐章,确保了灾民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水喝,切实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一是全系统全员出动,紧急转移灾民30705人,确保了无人因灾死亡。二是第一时间紧急下拨救灾资金124万元,帐篷70顶、棉被1500床,以及大米、面粉、面包、香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计60万元。三是及时组成了多个查灾核灾组,分赴各镇、村认真进行查灾核灾工作。建立了灾情会商通报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准确详实,并及时上报。四是全力以赴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来,积极向上争取和多方筹集灾后重建资金1839万元,用于解决灾民倒房、衣被、治病等困难。针对重灾区进行了整村重建,其中大石人镇红石村整村重建39户,石人镇小河口村整村重建78户。全区农村因灾倒房271户、损坏房屋701户全部建设维修完毕,确保了灾民温暖过冬。五是加强了对救灾款的管理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救助程序,健全相关手续。对受灾倒损房屋逐户登记造册,对房屋倒损情况进行拍照,逐户对受灾户进行认真核查,在村屯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建立了倒损房屋重建档案,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三)大力推进慈善事业,慈善资金成为全区社会救助的有效补充。
201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力发展慈善事业,以建立“爱心江源”慈善基金为突破口,重点发动区域内的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采取冠名基金、定向捐助、结对帮扶等形式,狠抓宣传呼唤爱心、互动体验真情、感恩回报社会等环节,凝聚社会爱心合力,帮助区域内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一年累计募集“爱心江源”慈善基金312万元,“双日捐”善款224万元,抗洪救灾善款557万元,全年累计募集各类慈善资金109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00余人次,慈善资金成为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有效补充。全区涌现出了邹继平、邓喜军、于春龙、朱玉林、韩立礼、贾琼等一批热心慈善事业的民营企业家,自2010年4月27日“爱心江源”慈善基金启动以来,捐款达到5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已经达到23个,全区形成了奉献、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了城市社区规范管理,落实了社区干部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将社区主任的工资补贴提高到930元,社区委员的工作补贴提高到870元,并为社区成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围绕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同时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和“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在全省创建和谐社区活动中,区政府荣获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切实加强了社区民生服务功能建设,城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育林、金枫、森工、城墙4个社区服务站开工建设;在东升、红旗、育林、富强、民强5个社区建成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争取省福利彩票公益金10万元为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备了办公和服务设备,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备了15名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江源街道富强社区服务工作在全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上受到表彰。认真开展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墙街道新华村、正岔街道城华村和孙家堡子街道利民村列入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落实了办公场所,保障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社区各项服务。二是村民自治组织得到夯实巩固。顺利完成了村委会第八次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各镇街共抽调选举工作人员330多人,层层培训选举工作人员1500多人次,为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全区10个镇街60个建制村,全部完成换届任务,共登记选民33992人,当选村委会成员206人,优化了村委会领导班子结构和年龄结构。切实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选举工作中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办结群众来访26件,依法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候选人资格3人,纠正了1个村提名候选人程序的违规行为,维护了换届选举期间的稳定局面。进一步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的届中管理与指导工作,突出指导好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工作,制定下发了村民自治章程范本和村务公开模式,强化了重大事项村民大会讨论、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三是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与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信赖与合作,强化社会责任。以吉林省社会组织网为依托,开展了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区登记各类民间组织40个,覆盖了诸多行业,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平台。四是矿山社区服务矿区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做好了破产矿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全面排查和摸清了破产矿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等不稳定因素,全力以赴协调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财政部门对矿山社区管理对象中的抚恤户、长补户、退养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做到了人员清、底数明。根据国家政策,对退休的11500多人的养老金进行了调整。积极与省社保联系,解决了原退养118人的退休问题,理顺了这部分人员的养老统筹关系,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后顾之忧。对2004年10月到目前离休死亡人员计18人补发了10个月丧葬费。对775人没有办理医保卡的人员与医疗保险机构进行了核对,并报送到财政部门。
(五)稳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意见》,积极开展了界线管理工作和平安边界建设。全面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和地名信息化服务,进一步加强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草拟了《江源区地名规划方案》上报区政府待批。二是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按照新办法进行了档案整理,档案归档率、完整率达到100%,城乡困难群众《免费婚检卡》发放率达到100%,开展了结婚登记、免费婚检“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节省时间,提供便利,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595对,离婚登记623对,补发婚姻证件270份,出具婚姻状况证明1709份。三是殡葬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积极推进天华龙山墓园二期工程建设,解决了土地审批等难点瓶颈问题,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投入使用。四是福利企业管理稳步开展。全区福利企业完成产值8260万元,完成销售收入8615万元,实现税收679.1万元,完成退税648.3万元,实现利润537.4万元。残疾职工工资由去年的月人均600元提高到750元以上,比去年同期增长21.7%。五是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300万元,较去年增长10%,人均购票达到48元。六是救助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筹备建设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完成基础材料,得到省财政厅和民政厅的支持,为2011年开工建设做好了准备。全年累计接待和劝导求助人员2156人,救助123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无偿救助率达到100%。
(六)老龄工作稳步推进,敬老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9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制度,全年发放高龄津贴13.5万元。强化全区老年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圆满完成全省老年人工作基本情况抽查工作。加大全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白山市倪太老年托老院列入全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试点单位。大力弘扬孝亲敬老风尚,江源街道爱民村被评为全省敬老爱老先进村。加快推动老年人优待落实工作,全年动员500余名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保险,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2531件。
(七)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得到新的加强。
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局干部同志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民政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观念和工作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了“治庸”活动,全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改善。
除上述主要业务工作,全区民政宣传、行政审批、纪检监察等项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新农村建设包村帮扶等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我局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绩效考核一类单位、抗洪抢险先进单位、“三项工程”先进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新农村建设攻坚工作“驻村入户”工作队先进集体,荣获新农村建设攻坚工作调研三等奖。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辛勤工作、团结奋斗的全区民政系统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0年以来的全区民政工作,充满了激情与感动。全区民政系统“民政为民”的精神进一步升华,民政干部的“孺子牛”形象进一步展示,全区民政系统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精神得以充分展现。在肯定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民政事业发展中还存在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与我们所面临的社会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着观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与我们需要处理的复杂社会问题相比,还存在着管理手段粗放的问题;与我们承担的工作任务相比,还存在着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与我们承担的责任相比,还存在着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共同促进全区民政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2011年主要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要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国家、省、市和我区都把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我们全区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务必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攻坚,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
按着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工作安排,2011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科学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富民强区”的大局,着力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努力实现全区民政工作“十二五”良好开局,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2011年全区民政系统要认真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第一,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促进困难群众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贯彻落实“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救助方针,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保障标准分别达到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25%,补助水平分别达到城镇月人均221元和农村年人均1144元。增强困难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城乡低保制度与城市就业、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规范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做好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有效衔接机制,巩固完善“爱心江源”慈善基金,扩大慈善助学、助困、助医、助残、助孤、助老范围。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均衡开展住院救助、门诊慢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和各镇(街)社会救助服务站的作用,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实现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全覆盖,落实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对象“两级管理、三级联审”制度,优化分类施保办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全覆盖。完善社会救助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零违规”、“零违纪”。
第二,认真做好减灾救灾基础工作,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研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规章,以法治的力量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健全救灾资金投入管理机制,建立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发生。完善区减灾委员会管理职能,理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区、镇(街)、村(屯)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的应用,切实提高核灾报灾能力。紧紧抓住省民政厅“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基金、推进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强化我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增加救灾物资储备,提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探索建立新型救灾保险制度,倡导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意识,提升减灾救灾水平。扎实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的社会稳定。
第三,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让更多群众享受到社会福利制度的实惠。
紧紧抓住全省优先发展社区、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尽快把社会福利这块“短板”拉长。积极整合全区养老资源,认真规划全区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提升全区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水平。今年规划城区内4个街道和大阳岔镇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筹划建设江源城区福利服务中心,力争年末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各镇、街道农村福利服务中心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管理上水平,切实改变脏、乱、差的现象,继续开展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服务管理年”活动,各镇街要进一步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服务方案,突出抓好安全、卫生、饮食等关键环节,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要使全区公办的福利服务中心在全区各类养老机构中起到龙头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倪太老年公寓、新安老年护理中心等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与扶持力度,年内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指导其按照规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保障在其供养老人的饮食安全和基本权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并存、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年内再增加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配齐公益性岗位养老服务员。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作用,积极探索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行模式,引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志愿者服务,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农村五保“爱心护理工程”,农村福利中心的床位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切实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积极筹备建设3000平方米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在去年完成立项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力争6月份开工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继续扶持育林孤儿院发展,提高孤儿教育水平和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继续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年内新发展1户福利企业。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实现销量同比增长10%以上,力争全年销量达到1350万元以上,募集更多的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第四,进一步深化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维护好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制度改革,结合省民政厅即将出台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研究制定我区的具体实施细则,推行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使优抚对象住院费报销比例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部门二次救助后达到8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军政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继续开展好小区域联合共建和党建拥军“两个活动”,提升军民共建活动的水平。继续加强革命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大力弘扬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加大对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他们的自主就业能力,完善 “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的安置制度,力争自谋职业率达到60%以上。各镇(街)要注意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积极主动地进行疏导,妥善处理好上访问题。
第五,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城乡居民美好生活的家园。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今年,结合我区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城镇人口的增加,在城区新增设4个社区,其中江源街道增加2个,孙家堡子江南新区增加2个,力争年内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健全新型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在全区30%以上的城市社区设立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区的救助、就业、养老、卫生等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省财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全面完成城墙街道1个社区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服务站建设。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度,按照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年内完成全区村总数12.5%(即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扎实依法按程序开展好社区居委会第八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全区要有20%以上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继续开展社区居委会大学生主任助理选聘工作,改善社区干部队伍结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高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六,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水平。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开展行业协会“五自四无”,即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改革工作,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协调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让社会组织在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舞台上发挥作用。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设和谐平安边界。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和地名信息化服务。城乡地名标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常态管理。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依托天华龙山墓园,力争年内完成投资6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的区殡葬服务中心,健全殡葬服务队伍,全额减免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网络化进程,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集中治理违法婚姻等问题,积极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完成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完成行政审批、儿童收养、信访接待、消防安全、民政宣传、档案管理等项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新农村建设包村等项工作,确保全区民政工作整体推进。
三、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的几点要求
切实做好2011年乃至“十二五”时期的全区民政工作,当务之急是尽快提升全区民政系统的各项工作能力,迅速转入科学发展、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上来。今年省民政厅将2011年确定为全省民政工作“能力建设年”,这对我们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省民政厅已将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四项任务,即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民政资金的安全、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政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等进行重点督察,年终考核没有全部达标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对全市民政工作又提出了七个方面的“短板”问题,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认真研究,创新解决“短板”问题的新措施、新办法,同时,市政府与我区政府签订了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今年区政府已将“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殡葬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服务站,以及增设4个城市社区建设”这些“硬任务”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面对省、市、区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要认清形势,围绕大局找准自己的位置,准确把握全区民政工作发展的脉搏,变压力为动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突出重点、抓准难点、创造亮点,努力实现重点工作有突破、能力建设站排头,整体工作大发展,实现我区民政工作在全省民政系统中位次前移,在全区各项工作中争先创优。
第一,要不断创新,进一步改进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要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观点认识问题,谋划运筹工作。要提升传统民政水平,只有大胆创新,才能实现自我突破。全区民政系统要把创新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用新观念研究民政工作中的新问题,用新办法解决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用新思路筹划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认真抓好各项重点民政任务的落实。今年全区民政工作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都已经明确,下步工作主要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大家要盯住重点工作,精心筹划,牢牢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一项工作目标确定后,要紧紧抓住不放,不收到成效决不放松。
第三,努力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要严明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民政部门面对的主要是普通百姓,在群众眼中代表着政府形象,增强纪律观念尤为重要。全区民政系统要继续抓好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作风的改善,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工作的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民政工作的每个角落,使每个党员干部增强时代感和责任感,加强工作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民政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重点解决对民政对象服务态度生硬、借工作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形象。要加强对救灾、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确保运行安全、管理规范。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并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民政”,全面发挥政务公开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
同志们,2011年的全区民政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切实履行好“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职责,上下一心,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打造社会文明、富裕和谐、宜居宜业的新江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