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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2018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4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在《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以来,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工作机制上,确立了区政府主管,区政务服务中心主抓,区安监部门齐抓共管,监察、财政、法制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公开形式上,区安监局每年列出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

  2、人员配置。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职人员为1人。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2018年区安监局相继接收到了《白山市江源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源区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按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学习、培训情况。20189月,区安监局参加区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重要意义、安全防护等内容,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和工作技能。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江源区安监局信息公开目录已链接于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并安监局栏目设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通过建立健全、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专栏,维护系统平台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812月31日,区安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44条,所占比例2.3%。

 

  (二)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累计网上公开信息144.

  2、公共查阅点。全区设公共查阅点3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2个。

  3、2018年没有公开政府公报。

  4、2018年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的及时性

  2018年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共144件,比例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江源区安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0封。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区安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区安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区安监局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8年,区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初见成效,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关信息上报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不重视,没有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致使部分信息公开较迟。

  八、2019年工作安排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管理和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承办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和检查上网信息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

  2、建立长效机制。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已纳入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对没有纳入绩效考核的中省直单位也要按照区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开展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二是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又要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强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加强对江源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和避免服务器停机、链接中断等问题。

  (二) 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安监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等内容。坚持行为规范、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好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展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