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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6847A/2025-01489
分  类: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江源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标      题: 白山市江源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国有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源林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6847A/2025-01489 分  类: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江源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标      题: 白山市江源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国有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源林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白山市江源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国有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江源林发[2025]1

 

各国营林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地方)“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吉政函〔2020〕98号)、《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先行使用意见的通知》(吉林资〔2021〕12号)、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吉林资2022151号)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白山市江源区国有林总场森林经营方案(2018-2027)》,区林业局制定了《江源区2025年度国有木材生产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同时就采伐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是总场(含各林场)2025年度木材生产的最大限量,禁止超计划采伐林木。同时不同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的分项指标不允许串换使用。

二、根据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吉林资2022151号)文件,采伐限额按蓄积量单项控制,木材生产计划随限额调整。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人工林按照现行采伐技术标准和政策规定执行。

三、采伐指标要优先安排林地范围内危险树木(铁路、公路、输电线路、村屯、学校、厂矿旁等危及行车、供电、人身、财产安全的树木)和灾害木(遭受风灾、雪灾、火灾、水灾、病虫害等灾害的林木)的清理。

四、从今年起,木材生产计划按国有林总场总量控制,各林场间可串换使用。

五、林场按照已批复的森林经营方案经营,未纳入原经营方案的采伐需调整经营方案报批后实施。

六、加强林木采伐各环节管理。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申请、林木采伐设计、伐前公示、采伐审批、伐前现地拨交、伐中山场管理、伐后验收(原木检尺、伐根检尺、珍贵树种保留、采伐面积、采伐强度等)、山场清理、采伐档案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监管,避免出现超强度、超范围、串树种、串径级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完善场级各项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狠抓管理队伍建设,增强法律意识,落实各方责任,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将纳入林长制考核和森林督查。

七、对采伐安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合同,完善组织机构,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安全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林木采伐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

八、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附件:江源区2025年度国有木材生产计划表。

                  

 

                    白山市江源区林业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