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使用林地矿山停产整改函
江源林函发[2021]200号
砟子镇政府:
按照市林业局下发关于整治违法矿山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年8月19日对你辖区内的杨木斜子村金龙矿业检查中发现,以上矿山在没有依法取得林业用地手续的前提下,擅自进行生产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对其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产整顿。按照林权经营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请贵办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其停产情况,在其未依法取得林业用地手续前,不得擅自进行生产作业。同时对你辖区内所有各类采矿企业违法使用的林地进行督促监督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附:违法使用林地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白山市江源区林业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