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补快办”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 (州) 、 长 白 山管委会 、 各县 (市 、 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教育局 、 财政局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 国务院和省委 、 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 业的决策部署 , 按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 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 通知» (人社部发 〔 2022〕 37 号) 有关要求 , 进 一 步加大就业政 策实施力度 , 加快构建政策找人 、 无感智办 、 直补快办的落实机 制 , 现就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直补快办”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
一、 明确政策内容.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吸纳毕 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 业 , 按其为上述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基本医疗保险 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享受补贴期限 , 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 长至退休外 , 其余最长为 3 年 (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时年龄为准) ; 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
2022 年 , 按照 « 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 通知» (吉人社联 〔 2022〕 60 号) 、 « 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 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吉人社联 〔 2022〕 82 号) 等文件 规定 , 符合条件的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 , 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可相应顺延 .
二、推进网上经办. 各地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 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 吉林就业创业网等平台进行线上申 领各 项 就 业 补 贴 , 其 中 企 业 吸 纳 就 业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政 策 要 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全部实现网上申领 . 对能够直接通过吉林就业 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或相关部门单位信息协同等方式获得 或核实政策凭证的 , 可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账 户 .
三、优化业务流程.各地要坚持“随时申报、即 时受理, 及时审核"原则 , 不得简单以季度、年度为频次集中受理审核 . 推广 “一 次审批 、 全期畅领”, 用人单位初次申请补贴后 , 政策享受期内 , 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 , 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 材料 。 进 一 步优化经办流程 , 减环节 、减材料 、减时限 , 加快补 贴资金发放进度 , 对主动申请或筛查确定的单位 , 最晚在 20 个 工 作 日 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 。
四、强化政策推送. 各地要改变以往企业上门申请 、部 门层 层审批的工 作模式 , 教育部门要定期将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供给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吉林就 业信息管理系统 , 按月提取企业上月新增参保人员信息 , 做好与 就业困难人员实名数据库 、 高校毕业生信息等比对 , 主动筛选确 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和人员 。 通过上门宣传等渠道 , 主动向受 益对象推送政策 , 告知政策内容 、申请流程 、经办渠道 。
五、确保资金安全. 各地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有关要求,加大风险排查 ,杜绝冒领、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严防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不发生资金管理系统性风险。要健全内控体系,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机制,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要严格流程控制 ,细化资质核定、资格审批 、资金发放等经办规程 , 定期复核、抽检 ,确保规范运行。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依法打击和震慑各类虚报冒领行为 。
六、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要提高认识 , 细化工 作方案 , 层层 抓好落实 。 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 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加强部门协同、数据比对,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以及与教育、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精准锁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扩大政策落实率,提升企业获得感,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参照上述“直补快办”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