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专班的通知
江源人社发[2022]32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开展高校毕业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现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留江就业率“双提升”,现就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
(一)主要职责
在区人社局党组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组成成员
组 长:郑德福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栾贵胜 区人社局副局长
孙晓爽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 斌 区人社局三级主任科员
孙汝玲 区人社局三级主任科员
潘 峰 区就业局局长
鹿泰麒 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 员:刘桂菊 区就业局副局长
吴 倩 区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刘 聪 区人社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明珠 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曹 越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科科长
侯东杰 区人社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刘晓东 区人社局仲裁信访科负责人
张 琦 区人社局党办负责人
孙 辉 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负责人
王 舒 区就业局失业科负责人
王 梅 区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负责人
武海燕 区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二、工作机制
1.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听取各项任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工作。
2.指导制度。建立指导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及时全面了解全区工作进展情况,集中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3.调度制度。按照省人社厅要求,2022年8月31日前实行日调度,每个工作日调度汇总全区高校毕业生重点任务进展,后续根据工作要求,常态化进行工作调度。9月1日到年底,每月2日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周期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督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督查,推动责任落实落地,确保工作抓出成就。
5.执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研究解决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问题。保证重要政策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使政策文件上行下达,落实落地。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就业服务局。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局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调度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潘 峰 区就业局局长
副主任: 刘桂菊 区就业局副局长
吴 倩 区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 代明学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科科员
武海燕 区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崔 淼 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员
刘家琪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员
钟大辉 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科员
唐子翔 区人社局仲裁信访科科员
陈薪吉 区就业局失业科职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
区就业局: 王 舒 区就业局失业科负责人
陈薪吉 区就业局失业科职员
区人才交流中心: 秦 艳 区人才交流中心职员
丛青青 区人才交流中心职员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指定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推进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专班要按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专班办公室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上级部门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总结。
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