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白山财农指〔2023〕1883号)文件要求,现拨付资金19,800.00元。此项资金用于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执行中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024年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做好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专项资金支出形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事项的,按有关要求办理。
三、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现将江源区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 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 江源大街34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9-372872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电子邮箱:277088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