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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6660B/2023-0828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标      题: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源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源政办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6660B/2023-0828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标      题: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源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源政办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源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江源政办发〔2023〕14号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源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度江源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政府审定。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附件:2023年度江源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