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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6660B/2019-1214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标      题: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源区“机关干部助力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源政办发〔2019〕8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625013566660B/2019-1214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标      题: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源区“机关干部助力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源政办发〔2019〕8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江源区“机关干部助力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源区“机关干部助力企业发展

  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9〕14号)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干部助力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明电〔2019〕6号)要求,结合江源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部署,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机关干部走进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在全区形成重视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化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提振发展信心,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全区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重点企业,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对接服务的原则,每户安排一名助企机关干部。同时,区工信局成立规上工业企业助企工作组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助企工作组;区发改局成立重点项目和服务业企业助企工作组;区住建局成立资质法人重点建筑业企业助企工作组;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现代农业企业助企工作组;区商务局成立限额以上法人商贸企业助企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助企工作组织协调,采取定人、定责、定时限方式组织实施精准对接服务,确保本系统内重点企业和项目服务全覆盖,确保每户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均安排助企联系干部。

  有关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助企帮扶工作,按照《白山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方案》(白山办发〔2019〕11号)、《2019年白山市落实“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白山办发〔2019〕63号)组织实施。统一纳入全省开展的万名机关干部助企发展服务活动中,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包保领导和包保责任人不做调整。

  (一)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聚焦规范优化各级政府行政服务行为,着力解决企业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依法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解决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不平等限制,解决企业在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对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摸排,着力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办理,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融资保障、用工用地、招标采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涉法诉讼等方面遇到的难题,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开工落地、投产达效。

  (三)推动企业降本减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企业降低融资、用电、物流、用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决企业在煤、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企一策方式,集中推动和限期解决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历史遗留的节点问题,集中精力帮助企业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做好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和规范改进配套政策,营造良好惠企利企制度环境和氛围。

  (六)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引导推进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推广精益管理模式,促进企业管理创新。

  (七)助力高水平开放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对接国内外先进企业开展投资合作和兼并重组。推动企业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深化与浙江、天津等地企业对口合作机制,促进企业市场化投资合作,形成联动,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机制

  建立“机关干部助企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企业(项目)问题分类机制,分类设立联动机构、分类联系会议,从上至下层层推进,自下向上层层落实的统筹推进局面。同时统筹推动镇(街)、部门开展助企服务行动。各镇(街)、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助企行动工作体系和问题化解机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区政府将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助企行动的跟踪督导,协调解决助企行动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建立区级助企行动推进机制。成立白山区江源区“机关干部助企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张凯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金融办、政数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镇长(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赵明刚担任。办公室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5个服务功能组。

  1.综合协调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梳理汇总各系统工作组反映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分类协调分发到各服务功能组;负责调度推动各服务功能组协调解决涉企问题。负责相关文件、总结汇报的起草,编发工作简报;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区工信局副局长李学焘担任,联系人:单志鑫、王强,电话:3722512,邮箱:bsjygxj@163.com。

  2.服务功能组。一是企业融资服务组。由区金融办牵头,协调区税务局、财政局、域内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公司等,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投融资和投资合作等方面问题。二是企业项目服务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协调区工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注册、立项、规划、用地、建设、技改等方面问题。三是营商环境服务组。由区政数局牵头,协调区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协调对有关部门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投诉举报、涉黑涉恶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调查处理等方面问题。四是法律事务服务组。由区司法局牵头,协调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法律纠纷、法律咨询等方面问题。五是要素保障服务组。由区工信局牵头,协调区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协调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及管网维护、交通运输、环境保障、引进人才等服务保障方面问题。

  (二)建立企业问题清单销号处理机制。区工信局、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助企工作组,各镇(街)助企工作领导小组,要每周一报送本系统、本镇(街)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已经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情况。综合协调组要对各助企工作组报来的情况进行梳理、分送各服务功能组或区综合协调组。对企业问题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建立问题收集、难题报告、分办交办、销号管理等工作清单,明确问题化解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企业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建立“一月一通报”制度,对镇(街)、区直有关部门“机关干部助企行动”问题化解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加强对具体问题协调情况的跟踪落实,对已协调但落实不力的问题由区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

  (三)建立企业问题分级分类解决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分层分类办理。其中,在区、镇(街)级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由区、镇(街)的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协调解决;区、镇(街)级无法解决的,由区领导小组报区助企行动综合协调组,统筹协调解决。

  (四)建立助企行动专项督导机制。由区政府督查室、区工信局牵头,从区发改局、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抽调1名机关干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督导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助企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全区助企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督导,定期调度各地区助企行动进展情况,定期汇总企业需求、梳理存在问题,推动涉企问题协调解决。加强各地助企行动督促考核,定期公布反馈助企服务成果。

  四、工作步骤

  全区“机关干部助企行动”从2019年10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持续开展一年半时间。

  10月12日前,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本地、本系统“机关干部助企行动”实施方案,抽调人员成立本地、本系统助企工作组。实施方案及工作组人员名单报区综合协调组备案。

  10月14日前,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助企干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省万人助万企发展服务工作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明确助企工作要求、对接方式、对接内容、企业问题处置机制等。

  10月16日前,助企干部要全部深入到对接企业,了解梳理企业困难及问题情况,此后每周各工作组汇总相关工作情况上报区综合协调组。区“机关干部助企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地、本系统助企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要与统计部门进行衔接,确定本系统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重点企业名单并落实“一对一”助企机关干部。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综合协调组,联系人:单志鑫,联系电话:3722512,邮箱:bsjygxj@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落实责任,明确帮扶企业及助企干部,精心组织确保机关干部助力企业发展服务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把“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助企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大整顿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载体,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参与助企行动。定期公布反馈助企服务成果,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强化纪律约束,对工作不到位,服务搞“花架子”“走过场”的干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点鲜明的宣传方案,对服务推动企业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经验、树立的新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持续报道,特别是要大力宣传企业对此次行动的评价和感受。同时,要注重总结提炼行动中的特点和亮点,积极向各类媒体推介,争取更大舆论支持,不断扩大我区各级机关干部开展服务企业的影响力。

  附件

  江源区“机关干部助企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凯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闫  冰        副区长

          王元池        副区长

          张晓霞        副区长

          李继龙        副区长

  成  员:宋  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明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成义        区发改局局长

          郑  巍        区商务局局长

          牛日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楚绪清        区住建局局长

          解  涵        区政数局局长

          王艳新        区司法局局长

          刘玉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常桂彤        区金融办主任

          王仕伯        松树镇镇长

          梅明波        湾沟镇镇长

          王瀚韬        石人镇镇长

          姜  涛        大石人镇镇长

          王克正        大阳岔镇镇长

          贾贵波        砟子镇镇长

          谭  越        孙家堡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凤        江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大伟        城墙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力玮        正岔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