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白山市江源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方案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江源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实施方案
为恢复破坏土地的生产力,建立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构建江源区生态保护空间结构,通过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地灾治理等多种方式,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实现我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整治土地总面积613.7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74.83公顷,耕地质量等别12等,全部为旱田。项目总投资24850万元,拟分期实施,其中一期总投资145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7000万元,企业投资7500万元。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全部土地复垦工程及部分生态修复、地灾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期自2019年至2021年,建设完毕后可新增耕地174.83公顷,新增耕地指标预计于2021年底前验收入库完毕,2022年逐步开始交易。
二、责任分工
白山市江源区新天山水建设有限公司:受区政府委托作为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及工程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新增耕地任务;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土地等级评定、工程复核、验收资料整理等;负责组织项目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各镇(街)、村后备资源潜力、后备资源分布情况和利用现状,提供符合生态修复、土地整治要求的地块;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的审批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指导项目规范运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及竣工验收;协调省市做好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项目的上图入库等报备工作和新增耕地指标的交易工作。区自然资源局与新天山水建设有限公司、区财政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区财政局:新增耕地指标完成交易后,通过预算支出,向新天山水建设有限公司拨付全部指标交易资金作为项目工程成本返还及奖补资金,由公司自主使用。财政部门收到指标交易资金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打到区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区自然资源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打到新天山水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区财政局与新天山水建设有限公司、区自然资源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区水利局:负责组织项目取水、用水有关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工程相关的审计工作。
相关镇(街)、村:负责对备选修复整理地块按照规定程序提供申报材料;负责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企业无障碍施工,负责项目完工后的后期管护。
区牧业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负责对备选整理地块是否占用草原、生态红线、林地予以确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环境、安全措施跟踪监督,督促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
白山市江源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方案
一、项目名称
白山市江源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人片区、苇塘矿区、八宝、砟子片区。其中:石人片区涉及9个拟定生态修复地块,13个拟新增耕地地块;苇塘矿区涉及8个拟定生态修复地块,3个拟新增耕地地块;八宝片区涉及14个拟定生态修复地块,11个拟新增耕地地块;砟子片区5个拟定生态修复地块,6个拟新增耕地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灾治理、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等方面。其中地灾治理主要包括平整场地,客土覆盖、土石方工程;生态恢复主要包括种植植被、建设游步道;土地复垦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地翻耕、有机肥投放、种草。项目总修复、整治土地总面积613.7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74.83公顷,耕地质量等别12等,全部为旱田。
四、投资规模
14500万元。
项目投入总资金估算表 |
|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 | 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
1 | 工程施工费 | 12,068.28 | 83.23% |
1.1 | 综合治理工程 | 4,892.96 | 33.74% |
1.2 | 土地复垦工程 | 2,654.33 | 18.31% |
1.3 | 生态恢复工程 | 4,520.99 | 31.18% |
2 | 其他费用 | 1,224.78 | 8.45% |
2.1 | 前期工作费 | 780.02 | 5.38% |
2.2 | 工程监理费 | 179.42 | 1.24% |
2.3 | 竣工验收费 | 50 | 0.34% |
2.4 | 临时工程 | 135.34 | 0.93% |
2.5 | 业主管理费 | 80 | 0.55% |
3 | 不可预见费 | 422.33 | 2.91% |
4 | 建设期利息 | 784.61 | 5.41% |
合计 | 14,500.00 | 100% |
五、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恢复破坏土地的生产力,建立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构建江源区生态保护空间结构,构筑与城镇空间体系相协调的区域自然生态体系,通过地灾治理、土地复垦、生态恢复三个方面,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通过生态环境勘查,查明生态现状,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进行生态恢复设计。在对煤矿开采迹地进行土地整理的基础上,划定不同的生态恢复功能区;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坡地等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根据不同生态恢复功能区的生境特征选择适宜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最终形成乔灌草配置合理、具有一定经济、景观和生态效益的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纵向对比法、参照比较法和综合评价法获得生态恢复效益参数,为评价生态恢复工程的效益提供评价依据,明确各项功能以及整体恢复程度。同时也为下一步优化生态恢复方案和技术提供数据支持。
六、项目区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
江源区地处长白山中低山区,境内地势大体中部高,东西两边低,形成两个汇水区。西南边境的老岭山脉的老梁子山是全区的最高峰,海拔1414m,最低处为砟子镇江源区边境浑江沟谷,海拔501m,相对高差913m。江源区境内按形态及成因可以划分3种地貌类型,分别为构造剥蚀地貌、侵蚀堆积河谷地貌、侵蚀火山岩地貌。
2.地层岩性
江源区区内出露的地层比较齐全,境内出露的地层有太古宇,元古宇老岭群、青白口系、震旦系;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中生界三叠系、侏罗系、白垩系;新生界古近系和第四系。世界著名的寒武—奥陶系地质分界线剖面位于大阳岔镇东大阳岔村。
3.地质构造
根据《吉林省地质构造图》,项目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位于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吉黑褶皱系,以开原—山城镇—桦甸—和龙为界,吉林省南部为中朝准地台区,北部为天山—兴安地槽区,隆起、向斜及断层等构造发育。通过资料收集与调查,靠近项目区范围内发育有3组断裂,区域构造。
4.新构造运动与地震
江源区位于中朝准地台辽东台隆东北段,太子河~浑江凹陷,新构造运动表现为隆起上升区。区内地震主要受浑江壳断裂带和鸭绿江深大断裂带控制,自1987年以来最大地震为大安屯ML4.7级地震。江源区为基本地震烈度Ⅵ度区。
5.水文地质条件
江源区地下水的形成与赋存条件主要受区域地质地貌条件控制。古老的变质岩系构成了区域隔水基底,广泛发育其上的松散岩类、玄武岩类、碳酸盐岩类和碎屑岩类等孔隙发育,为地下水的赋存与运移提供了空间和通道。由于各类地层岩石的孔隙成因、发育程度及埋藏条件的不同,因而各含水岩组的富水性存在显著差异。依据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和埋藏特征,将本区地下水划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玄武岩类孔洞裂隙水、碳酸盐岩类溶洞裂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五大类。
6.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
项目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以岩土体成因及工程地质特征分为块状坚硬岩浆岩—变质岩岩组、层状坚硬沉积岩—变质岩岩组、层状较坚硬沉积岩岩组、层状较软沉积岩岩组和松散堆积土体。
七、项目施工条件
1.气候、水源条件
项目区属于北温带大陆性东亚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干晴,多偏北风;春季时间短,且温度变化剧烈,昼夜温差大,多西南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晴朗天气。历年平均气温4.6℃,历年最高年份为5.5℃,历年最低年份为3.3℃。极端最高气温36.2℃,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5.1℃。
历年平均降水量为883.4mm,最多年份达1238mm,最少年份643mm。夏季(6—8月)降水量大而集中,连雨天数较多,最长达21天,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1%。月降水量从1月份开始逐月增加,至7月份最多,8月份次之,9月份开始明显减少。年最大降水量为1995年,达1309.2mm;日最大降水量为1995年7月30日,为150.4mm;时最大降水量为1991年7月21日,为50.4mm;十分钟最大降水量为1997年8月26日,为19.7mm。
江源区水资源丰富,年平均降水820mm,境内以浑江、汤河、红土崖河、石人河四大水系为干流的大小河流136条,总长835km,水源充足,水质优良。西部主要为浑江源头河流,流向总体自东向西,属鸭绿江水系。东部为汤河,为头道松花江源头,流向总体自西向东,属松花江水系。
2.交通条件
项目所涉及片区位于吉林省南部白山市江源区南部,行政隶属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所管辖。片区北部有国道G201、白山至二道白河铁路,南部有省道S303,各片区交通便利。
3.场地条件
片区内现有的居民房屋建设情况比较一致,一般为砖砌平房,砖石基础,红砖或者水泥地板。由于大部分居民已搬迁,房屋大多已废弃,用地效率低,缺少规划,土地资源闲置严重。项目拆旧区地表构筑物拆除清运后,地表平整度难以达到耕种要求。因耕地被破坏,土壤物理性质发生变化,积压粘结严重,难以达到农业种植的要求,种植成本较高。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大平整力度,加以土壤深翻、晾晒、施肥等一系列土壤改良措施,以确保整理后的耕地质量达到作物种植的标准。
4.施工材料
含施工所需的客土来源可来自本区采土场,土壤容重小于等于1.45g/cm³;土壤质地为砂土至砂质粘土,砾石含量小于等于20%;有机质金量大于等于2%;覆土土壤ph值范围一般为6.0—8.5。苗木大多可采购自大阳岔国有林场。其他所需建材可于江源区购置。
八、项目效益
1.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实施坡改梯工程,不仅可以减少水土流失,还可以保水保肥,提高耕地肥力,可使得田间肥力得到保护,减少土壤肥力的流失和地下水的污染。通过种植防护林,可以起到保护水土,改善气候的作用。
2.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可有效改善矿区地质生态环境,将一个土壤严重贫瘠化、矿碴堆比比皆是、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的恶劣环境,转变成为一个适宜人居的良好环境,保护矿区及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为矿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的建设,必然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通过治理工程,改善矿区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交通出行条件,将提高矿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矿区土壤修复和植被修复,将新增大量耕地和林地,土地产出大大提高,加之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试点示范,将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矿区经济建设和提高群众经济收入水平,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促进矿区经济转型升级,将得到矿区群众积极拥护和支持。
3.经济效益分析
治理示范工程中,土地复垦面积达173.84hm2,此外,通过荒山荒坡(包括其他草地和灌木林地等)植树造林、原有林地生态修复、矿碴堆边坡种植经济林木的绿化措施等,在满足《财政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有关事项通知》(财办建〔2011〕168号)及《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编写2012年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环函〔2012〕5号)规定指标要求的同时,其本身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通过对矿区的地质灾害及环境恢复治理,结束居民安全受威胁的现象,减少了经济损失。治理后的片区将继续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大大增加当地的收入,同时也能对白山市的人文景观做出有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