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江源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源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各级气象部门对全区降水趋势预测等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环境背景概况
我区属高山地区,新构造运动表现为隆起上升区,地形起伏大,水系发育属温带湿润气候区,年降水量600—1000mm,最高可达1400mm,多集中于6—8月,占全区年降水总量的70—80%。我区地质构造复杂,地表岩石破碎,风化程度较高,残坡积和冲洪积丰富,加上近年来各种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在降水作用下,极易诱发岩石崩塌、山体滑坡、沟谷泥石流、矿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历年汛期统计表明,伴随着暴雨过程,岩石崩塌、山体滑坡、沟谷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常有发生,并造成不同程度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我区地质灾害呈现出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破坏性大和突发性强等特征。
二、2017年全区地质灾害概况回顾和2018年灾情预测
2017年我区未发生地质灾害,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达50余次,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走访群众100余户。
2018年汛期将至,经对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初步调查,如遇暴雨,区域内几大流域有可能发生汛情并引发地质灾害,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加大对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灾区防治工作力度,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2018年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区域
地质灾害防治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形成地质环境条件、江源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分析地质环境条件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密度、稳定状态、危害程度和人口密度、城镇及重要企业、工程设施的分布等因素,结合地质灾害发生具有时段性和地域性,与降雨量、地下水开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的特点,通过实地调查,设置重点预防区域。6—8月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绵细雨加上突降暴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
(一)重点预防的城镇、乡村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域
1.大石人镇大石人村五队后沟泥石流;
2.石人镇榆木桥村泥石流;
3.正岔街道红旗社区(腰岭子南沟)泥石流;
4.正岔街道城华村清沟子泥石流;
5.正岔街道新开村王家蹚子北沟泥石流;
6.正岔街道红旗社区小北沟泥石流;
7.城墙街道爱林村小东沟泥石流;
8.大阳岔镇大阳岔村后沟(五间房)泥石流;
9.松树镇大安村北沟泥石流;
10.松树镇头道村三社后沟泥石流;
11.松树镇太平村后沟泥石流;
12.湾沟镇齐心村五道沟岔泥石流;
13.石人镇大石棚子村石清沟泥石流;
14.石人镇大石棚子村小东沟泥石流;
15.城墙街道爱林村一道小沟泥石流;
16.城墙街道七岔村二社扒力道沟泥石流;
17.城墙街道七岔村四社后沟泥石流;
18.石人镇林子头村崩塌;
19.砟子镇杨木斜村崩塌;
20.孙家堡子街道苇东社区塌陷;
21.正岔街道新开村九队塌陷;
22.正岔街道新开村东风煤矿六井塌陷;
23.正岔街道新开村东风二井塌陷;
24.孙家堡子街道苇东社区四委(赵家沟)地面塌陷;
25.石人镇小河口滑坡;
26.孙家堡子街道利民村滑坡;
27.松树镇大台子村滑坡;
28.大阳岔镇大阳岔村小东沟滑坡;
29.石人镇遥林村不稳定斜坡;
30.城墙街道新华村四队不稳定斜坡;
31.城墙街道育林村不稳定斜坡;
32.城墙街道新华村不稳定斜坡;
33.城墙街道森工社区(滨江花园后坡)不稳定斜坡;
34.城墙街道爱林村三队不稳定斜坡;
35.大阳岔镇前葫芦村三队不稳定斜坡;
36.大阳岔镇前葫芦村二队不稳定斜坡;
37.孙家堡子协力一队不稳定斜坡;
38.砟子镇砟子社区二委不稳定斜坡;
39.正岔街道纺织厂家属区不稳定斜坡;
40.湾沟镇和平村不稳定斜坡。
(二)重点预防的铁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域
国道鹤大公路白山——江源公路段;省道沈长公路白山——临江公路石人段;国道鹤大公路江源——湾沟公路段。
以上公路由于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应重点监控。
(三)重点预防的煤矿采空区
白山市砟子煤矿、湾沟煤矿、湾沟镇南翼煤矿、正岔街道东风煤矿,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易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
(四)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截至2017年底,我区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10处,其中40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区国土资源局在汛期要定期进行巡查指导。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依靠镇(街)、村(社区),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和监测,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区气象局要加强汛期气象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报,与区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区水利、交运、电力、住建、农业、民政、卫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威胁镇(街)、村(社区)居民区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应在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各工程项目单位应按照地质灾害评估方案的要求,做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农村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以群众监测预防和居民点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灾工作的重点,应切实做好。要严格执行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同时要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区国土资源局和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各镇(街)和村(社区)以及灾害隐患点的村(居)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居民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尤其是对新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全面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镇(街)及区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加大规范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拟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镇(街)及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典型事例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有针对性的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街)、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区国土资源局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区气象、水利、交运、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协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强与区气象、水利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七)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网络系统
根据国家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要求,我区必须建立国土、气象、媒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网络系统,并与国家、省、市网络畅通。
五、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一)巡回检查计划
区国土资源局于7月对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汛期防灾工作巡回检查。落实各项制度,汛期加强巡回检查,完善防御措施,增强突发性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对重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紧急调查,及时向区政府汇报调查进展情况。区国土资源局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报。
六、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的调查、预测、预报工作的领导,成立江源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 电话:3728620。
组 长:王元池 副区长
副组长:尤忠波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迎春 区财政局局长
周 强 区住建局局长
韩洪波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彬 区卫计局局长
韩立仁 区水利局局长
郭 刚 区民政局局长
楚绪清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景福 江源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奋宇 区气象局局长
蔡广利 区公安局副局长
各镇(街)应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对所辖区域严加防控,避免灾害的发生。
区汛期防灾值班电话:0439—3728620(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