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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2024年8月21日 第27期)

风险提示

2024年8月21日  第27期)

江源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江源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做好持续降雨天气防范工作


各镇(街)、各防指成员单位:

据区气象局预报,受副高后部切变影响,我区将迎来降水天气过程,过程累计降水量25.0~35.0mm,降水主要集中在21日白天到22日白天,降水过程中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具体预报如下:21日夜间到22日白天:阴,有中雨,局地大雨。22日夜间到23日白天:多云转晴,有小阵雨或雷阵雨。

区防办提示:

1.各镇(街)及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持续降雨防范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巡查防守,做好河流、水库、

塘坝水情监测和安全管理,注意防范持续降水、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塌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坚守防汛岗位,一旦发生洪水,迅速组织进行抗洪抢险,及时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各镇(街)及各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必要时有序组织企业施工队伍停工撤人;

5.山洪和地质灾害有关责任人要做好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险情征兆,综合运用微信、短信以及铜锣、手摇报警器、大喇叭等传统手段发布转移信号,确保到户、到人,一旦险情预警发生时,迅速有序组织群众撤离受威胁区域,各镇(街)、村屯(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落实安置场所、生活物资等保障;

6.做好抢险救援机械、防汛物资前置准备工作,遇险情立即采取抢险救援措施;

7.加强水库巡查,加密观测水情,合理增加水库预泄量,根据汛情发展及时通知下游属地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立即转移;

8.加强交通管制,在积水路段等危险区域实行交通引导,

必要时要实施交通管制;

9.检查城区、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对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实施动态监控,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10.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做好暴雨防范应对工作;

11.注意隐患早期识别和主动防范,必要时切断有危险地带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12.主流媒体、电信运营企业通过广播、电视、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预警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

13.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报送险情、灾情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