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2024年7月26日 第18期)
做好暴雨天气防范工作
各镇(街)、各防指成员单位:
江源区气象台2024年7月26日23时03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区城墙街道降水量已达45毫米以上,降水仍将持续,预计未来12小时我区部分镇街将出现暴雨天气。
区防办提示:
1.各镇(街)及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暴雨防范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巡查防守,做好河流、水库、
塘坝水情监测和安全管理,注意防范持续降水、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塌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坚守防汛岗位,一旦发生洪水,迅速组织进行抗洪抢险,及时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各镇(街)及各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必要时有序组织企业施工队伍停工撤人;
5.山洪和地质灾害有关责任人要做好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险情征兆,综合运用微信、短信以及铜锣、手摇报警器、大喇叭等传统手段发布转移信号,确保到户、到人,一旦险情预警发生时,迅速有序组织群众撤离受威胁区域,各镇(街)、村屯(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落实安置场所、生活物资等保障;
6.做好抢险救援机械、防汛物资前置准备工作,遇险情立即采取抢险救援措施;
7.加强水库巡查,加密观测水情,合理增加水库预泄量,根据汛情发展及时通知下游属地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立即转移;
8.加强交通管制,在积水路段等危险区域实行交通引导,
必要时要实施交通管制;
9.检查城区、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对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实施动态监控,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10.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做好暴雨防范应对工作;
11.注意隐患早期识别和主动防范,必要时切断有危险地带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12.主流媒体、电信运营企业通过广播、电视、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暴雨预警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
13.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报送险情、灾情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