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2024年7月26日 第17期)
江源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各镇(街)、各防指成员单位:
江源区水利局与江源区气象局2024年7月26日16时40分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信号,预计26日夜间到27日白天,我区将出现持续降水天气,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江源区自然资源局与江源区气象局2024年7月26日16时40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26日夜间到27日白天,江源区因降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区防办提示如下:
一、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值守
各镇(街)、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预报信息。要强化汛期突发事件监控力度,及时研判各类信息,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位;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要强化来文接收,接收文件信息要完整清晰,并及时对文件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尽快落实。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制度,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联络畅通、指挥顺畅;加强内涝点的巡视工作。危房、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要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治理,及时做好群众转移。
二、针对危险点位做好隐患排查
区住建局要对全区低洼易涝点、危房、在建工地,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棚户区和危倒房内的群众,组织转移、做好安置、专人盯守、防止人员回流。强化警示宣传、警戒劝导,确保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防因降雨引发安全事故。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区山洪地质灾害点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无险情、灾情发生。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提高处置能力
区供电局要组织对牵引供电设备和电力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防指,在发生水害、断电时及时抢险;组织好水害抢险现场照明和房屋电源的保障工作。区住建局要对加气站、水厂等企业加强天气提示和安全巡查,确保相关企业在特殊天气下不出现安全问题,负责户外牌匾广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及城市生活垃圾清理清运,避免城市排水系统造成堵塞,负责所属公园的防汛安全,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倒伏树木。区交警大队要加强暴雨天气路面执勤,及时疏导积水路段的交通拥堵情况,做好提示。各镇(街)要落实防汛指挥部成员的责任,落实防汛物资、抢险人员和车辆,对辖区内灾害易发区、危险地区和险工险段进行排查、维修、修缮,并指派专人监测,对雨情、汛情、险情发生情况及时上报,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应急抢险和危险地段人员疏散具体实施工作,要通过企业和居民微信群发布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