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函
(2024年7月17日 第13期)
江源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做好雷电天气防范工作
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
江源区气象台2024年7月17日15时50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江源区部分镇街可能有中等以上强度的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或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区防办提示如下:
1.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防雹防风的应急防御工作;
2.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强化安全提醒,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群及朋友圈等平台,提醒广大群众最好留在家中,尽量避免外出;
3.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切断有危险地带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保障生产安全;
4.各镇(街)要告知预警区域内相关人员户外活动时要采取防雷安全措施,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等孤立物下避雨。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等扛在肩上。关闭门窗远离危险电源。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各镇(街)要告知预警区域户外行人要迅速躲进楼房、顶棚等能够避雹的安全场所,防止冰雹的袭击;在空旷的地方,应用雨具或其他代用品保护头部,尽快转移到能够避险的地方;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6.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告知预警区域内相关企业及经营场所,要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加强供电线路和道路交通设施检查巡护;停止高空作业,视情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
7.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必要的排涝措施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
8.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监测,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切实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9.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及调度部署,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科学处置;
10.各镇(街)、各相关防指成员单位救援队伍要备足应急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