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日
2024年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庭院经济
奖补方案
为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拓展增收来源,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全区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针对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劳动能力等差异,分类进行扶持,力争实现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全覆盖,通过产业带动,培育一批符合江源特色的庭院经济主导产业,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以及庭院经济种植户收益,全面美化和提升村屯环境。
二、发展模式
(一)自主经营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特色种植品种,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小额贷款资金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模式。农户依托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种植合作社与农户签订订单,发展庭院订单种植。
(三)帮扶经营模式。各镇(街)、村发展院经济要充分利用帮扶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采购和帮助销售模式;建立市场、超市、酒店、饭店等稳定购销关系;充分利用能人大户,围绕“互联网+”等模式与电子商务相接。
(四)其他模式。其他联农带农、促进农户增收的发展模式。
三、补贴条件
(一)补贴范围。全区域内各镇(街)全体农户。
(二)补贴种类。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特色乡村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庭院经济。
(三)补贴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户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补贴标准。
1、脱贫人口(监测人口):
(1)庭院蔬菜类、菌类、中草药类每平方米补贴2元,最高不超过1200元。
(2)进行庭院养殖的农户当年养殖鸡、鸭、鹅等禽类每只补贴40元,本年度养殖羊每只补贴300元,养殖生猪每只补贴400元,养殖牛每只补贴1200元,以上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
(3)利用自住房、庭院从事特色加工、自营开办特色民宿、自营开办小超市、小餐饮(要有营业执照,且与申请奖补人员一致,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6000元及以上,每户补贴1200元。
同一户以上补贴可叠加享受,最高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2400元。
2、一般农户:
(1)进行庭院种植的农户每户200元。
(2)进行庭院养殖的农户每户200元。
(3)利用自住房、庭院从事特色加工、自营开办特色民宿、自营开办小超市、小餐饮(要有营业执照,且与申请奖补人员一致,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3000元及以上,每户补贴200元。
同一户以上补贴不可叠加享受。
(五)补贴资金。庭院经济奖补资金从白山市江源区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补贴资金列支。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申报。各镇(街)按照奖补方案要求组织各村统计农户庭院种养殖品种及种养殖户数计划,村级汇总、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镇(街)。各镇(街)对各村上报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镇(街)、村两级申报表、公示表,公示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组织生产。各镇(街)报送庭院经济发展计划后,应组织农户适时进行庭院生产,并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保障农户顺利实施庭院项目,实现庭院增收目标。
(三)核查验收。各镇(街)成立庭院经济核查验收小组,对各村庭院经济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并将核查验收结果在村级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各镇(街)。各镇(街)对各村上报验收结果汇总、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镇(街)、村两级验收汇总表、公示表、公示照片、庭院经济资金申请文件一同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抽查组,对各镇(街)报送的验收结果随机入村入户抽查。
(四)数据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街)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上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街),各镇(街)要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五)材料归档。各镇(街)根据庭院经济工作推进程序,及时做好统计,申报,公示、核查验收、资金申请、资金发放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佐证,保障项目的高效、顺利实施。
五、责任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庭院经济组织协调、数据调度、数据汇总、技术指导。
(二)区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奖补资金发放。
(三)各镇(街)。负责庭院经济组织实施、核查验收、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示、各类信息报送等工作。各镇(街)是庭院经济项目实施主体,要结合各镇(街)、村产业情况,调动广大庭院种植户积极性,发展庭院经济。各镇(街)成立庭院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技术指导服务到位、核实到位,验收到位,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六、保障措施
(一)制定方案。各镇(街)要充分将发展庭院经济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相结合,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按照区级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本镇(街)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二)积极宣传。各镇(街)要做好发展庭院经济宣传发动,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到庭院经济产业发展中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农户采取自主经营模式发展庭院经济。同时各镇(街)要帮助有需求的农户联系龙头企业、农业种植合作社与农户签订订单,以满足农户发展庭院订单种植需求,保证销售渠道稳定,实现庭院增收目标。
(三)技术保障。各镇(街)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乡村振兴指导员和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及时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障庭院发展的技术需求,提高庭院经济收入。
(四)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建立推进庭院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的帮扶作用,及时宣传、解读政策。对老弱病残和举家外出务工农户的庭院,要采取党员干部群众帮种等方式,确保所有庭院都有产出。组织参与庭院经济的农户与龙头企业、超市电商等签订订单,稳定扩大庭院经济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