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精确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条件
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学习的中、高职技术学校(国家承认学籍)学生(包括中专生、大专生,本科学历除外)。
(二)补助对象
(1)已脱贫户家庭子女;
(2)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子女;
(3)新纳入的重点监测户家庭子女。
(三)补助标准:1500元/人/学期。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8日前完成):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将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纳入本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指导所属行政村全力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补助工作。
(二)核查公示(4月30日前完成):各镇(街)、村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确定后,补助对象所在镇(街)、村开展公示(10天),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表格于4月30日前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发放录入:(5月31日前完成):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经区乡村振兴局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各镇(街)、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6月30日完成):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对春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信息录入、发放确认等环节,做到区对镇(街)、镇(街)对村抽查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镇(街)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精准排查确定补助对象,对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强化监管。各镇(街)要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本地稳岗就业范围,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有质量就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保证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三)从严考评。雨露计划工作继续纳入镇(街)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体系。各镇(街)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驻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情况通报,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白山市江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