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展资金 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源脱贫发〔2020〕26号
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扶持江源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湾沟镇齐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河堤维修养护工程,请你局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吉财农〔2017〕309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资金管理职责,确保贫困户有持续稳定收入。
附件:白山市江源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计划表
白山市江源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