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厅及省、市安委会相关要求及市局相关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专项工作。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检查,通过现场问询、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是否按要求充装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严禁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以及报废气瓶。同时,要求企业进行内部隐患排查,对于问题气瓶一经发现立即实施紧急召回,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废台账,确保充装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执法人员还对企业气瓶质量追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按规定将自有产权气瓶及时录入并规范使用该系统。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改正或者限期完成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及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
下一步,江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气瓶充装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充装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严按操作规程落实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强化对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群众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