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殡葬服务机构: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及其他地区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响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现就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构安全管理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准备好专用遗体接运车、专用遗体接运担架、专用火化炉和一次性防护隔离服、医用口罩等遗体处置所需器材设备,配备专门的遗体接运人员,按要求做好遗体移交、接运、消毒防护、火化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协调,按照民政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坚持依法规范、安全第一、审慎稳妥、就近火化,禁止遗体外运,同时,禁止接受外地遗体。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死亡病例,在完成办理死亡证明、遗体交接和同意火化手续后,并确认卫生机构已做防疫处理,将逝者遗体直接送火化间火化。如遇家属不同意火化,应请公安机关和卫生机构劝说,劝说无效的,由殡仪馆出具遗体接收登记表,医疗卫生机构签字后,由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将遗体移送殡仪馆火化。疑似患者死亡遗体处理同上。
二、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从即日起,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举办遗体告别仪式,何时恢复,另行通知。已预约登记的,殡葬服务机构要耐心细致做好丧属思想工作,尽力劝导家属取消告别仪式,避免人群聚集。家属仍坚持的,要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醒有发烧等相关症状的亲属不参加告别仪式,防止交叉传染。
三、加强职工教育和與情引导 各殡葬服务单位加强对全体职工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严密卫生安全防护措施,为殡葬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设备,所有工作场所严格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特别是要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
各殡葬服务机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江源区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