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源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江源教发〔2022〕42号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各教育单位、区内各幼儿园:
现将《江源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
江源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白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识诈防诈“免疫力”,不断加强校园宣传教育防范,持续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区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各学校、幼儿园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举措,推动打击治理和反诈宣传工作掀起新一轮热潮。
(二)集中宣传打击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成果。持续报道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持续组织“云剑”“断卡”“断流”“5,10”等专项行动和高发类案集群战役的工作部署和突出战果;宣传公安机关建立分极联动劝阻机制,大力开展预警功用、止付冻结工作,坚决守护师生财产安全的举措和成效:会同当地公检法机关集中梳理宣传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展示政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此类违法犯罪的坚定信心决心。
(三)集中宣传各校(园)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成效。集中宣传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的举措和成效。通过曝光相关典型案例,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风险防控。
(四)广泛开展5大高发类案防范提示宣传。发布刷单返利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冒充客服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等当前5大高发类案。深刻揭露诈骗分子犯罪手法特点和严重危害,进行权威防骗提示,对相关易受骗师生开展针对性的精准宣传。鼓励师生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不断提高师生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在主流新闻媒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江源区疫情防控措施,充分依托各种会议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沟通,总结先进经验,剖析典型案例,撰写高质量的新闻稿件,制作有亮点的新闻节目。在主流新闻媒体的重要栏目、重点时段、显著版面,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通过刊发播出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反诈宣传,在主流媒体阵地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优势集中开展反诈宣传。要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法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阵地开展反诈宣传。利用各大平台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动画、短剧等形式,深刻揭露犯罪手法和严重危害,发布识骗要点和防范提醒,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积极转发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发布的短视频,形成反诈宣传网络矩阵,不断增强互联网反诈宣传整体合力。
(三)确实提升反诈宣传的精准性。各学校、幼儿园要发挥宣传教育优势,向本校(园)管理系统的负责工作人员及重点师生开展精准宣传,全力减少案件发生。特别是要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开展防骗宣传的同时,对在校学生还要开展防止非法买卖、出租“两卡”和网络账号、支付账号的警示宣传。
(四)持续营造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在符合江源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家庭、进校园”活动。
各学校、幼儿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制定本校(园)集中宣传工作方案措施,明确反诈宣传教育内容,克服师生不在校园内等困难,利用网络等创新反诈宣传教育形式,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学校、幼儿园请于6月2日前将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总结报送区教育局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