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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源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源教发〔2021〕84号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各教育单位、区内各幼儿园:
现将《江源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9日
江源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24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全力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江源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7月24日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物流仓库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除隐患,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落实“十个严查”,严查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严查用火用电是否规范、严查是否违规设置“多合一”场所、严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严查是否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严查防火分隔是否到位、严查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查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严查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当前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类传播媒介、宣传手段,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教授火灾防范方法,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校园校舍。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排查校园内有无校舍墙体存在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室外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校园监控能否做到安全监控无死角。
(三)建筑施工。各学校、幼儿园重点排查校园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模板”情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筑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情况;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及深基坑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别是要对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返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进行重点打击。
(四)道路交通。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属地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五)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检查危化药品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落实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和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六)食品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智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和饮用水日常监察工作是否规范。二是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三是是否实现对重点部位的监控,积极推广食堂明厨亮灶工程。
(七)防汛防溺水。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班级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汛情防范。通过各种媒介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私自野浴的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秋季开学后,要及时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同时要召开家长会提醒学生家长务必要按照教育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当中提出的要求尽到家长监护职责,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回执要保证100%回收存档。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8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集中整治(8月7日至10月7日)。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区教育局将结合秋季开学对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推诿扯皮的学校,将按照《白山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严肃问责。
(三)总结提高(10月8日至10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深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大力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形成工作模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请各学校、幼儿园于10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不留死角。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一把手”带头、各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共同参与的检查工作机制,实行对表检查、建立台账、隐患清零。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检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源头治理;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没有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掌握自救知识,提高自救能力,避免群死群伤,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师生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值班值宿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对各类险情或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
(三)定期通报,严肃问责。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