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直各教育单位、各镇中心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一【2018】25号),《白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白山教基字【2018】60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结果,我区存在1244名适龄儿童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
二、严格落实核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与当地派出所、镇街组建核查工作小组,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结果为基础数据,切实做好信息比对结果核查工作。
(二)落实检查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1.各校与当地派出所、镇街密切联系,建立有效核查与劝返工作机制,采取入门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本学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详细了解原因,按照省教育厅“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附件2)”所列情形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全面摸清真实失学儿童数据要详细了解原因,“一人一案”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将核查结果报送区教育局、镇人民政府。
2.做好核查台账登记核减工作
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相关管理问题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妥善解决。
3.精准施策控辍,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建立精细化台账,做到数字清、人数准、去向明,全面摸清真实失学儿童数据要详细了解原因,“一人一案”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各校要核实中小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协调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打工务农的,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纳入救助,适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情况以特教班就学及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寺入教的,要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教会、家长配合政府工作,确保学生及时返校就学;要依法管理、坚决整治违法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对其就读的学生及时劝返。对劝返就读的学生,要强化保障措施,在学习、思想等方面加大关爱力度,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送达《限期入(复)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核查相关数据只需更新核查结果与复学情况,做到数字清、人数准、去向明。
2.全面摸清真实失学儿童数据注意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工作方法,避免劝返工作中发生不必要的隐患,要做到不产生新的矛盾、新的问题。
3.由于此次工作含涉密信息,请各校务必要慎重使用数据,无论是报送区教育局或报送到镇人民政府、街道需对数据进行加密刻录光盘,也可以机密文件格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