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江源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市外返(来)江源人员要提前24小时登录“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在主页的“返(来)吉人员信息填报”中进行填报,并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进行报备。积极配合相应管控措施,倡导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积极配合“落地检”和“连续检”。所有省外来返人员、省内疫情发生地级市来返人员和省内市外无疫情发生地区来返人员中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一律在白山东高速口、客运站、火车站接受“落地检”;到达目的地后,进行健康监测,有疫情发生县级区域返回人员,进行连续5天检测核酸,无疫情地区返回人员,进行连续3天核酸检测,期间不外出,不乘坐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外出,向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
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仍然是当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便捷的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和3-11岁儿童要尽早接种,18岁以上群体要积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第三剂次)。
四、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药店、车站、商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车等重点场所要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履行防疫个人义务。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习惯。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扫码、出示行程卡,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理解、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共同守护江源安全!
江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