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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我局立足江源区生态功能区定位和“两山”理念试验区建设实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污染防治、执法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用法治手段破解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同向发力、互促共进。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锚定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全局集体学习核心内容,结合江源区生态保护实际,全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专题学习30余次。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清单》,将秸秆禁烧监管、饮用水水源保护、环保督察整改等区域重点工作纳入法治考核,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推进会4次,现场督办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等突出问题8个,确保法治建设贴合江源实际、直击治理痛点。
  (二)规范执法实践,提升依法治污效能
  1. 精准开展日常监管。立足江源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农村污水等污染特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涵盖煤炭加工、矿山治理、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聚焦超标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1-9月共立案8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款65.92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8万元,查处案件均与区域污染防治重点高度契合。
  2. 优化执法方式适配本地需求。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推广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上传全国环境执法平台,1-9月完成执法信息录入67条,针对江源区山区企业分散特点,通过“线上调度+线下核查”提升执法效率。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要求,对首次轻微违法、积极整改的小微企业依法免予处罚,同步提供环保技术指导,助力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3. 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针对江源区入河排污口多、流域跨度广的实际,联合住建、水利、乡镇(街)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新发现并复核排口329个,建立“一口一档”动态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检查相关单位46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2处,形成“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的执法格局。
  (三)聚焦区域重点,依法履行生态环保职责
  1. 以法治保障三大保卫战落地。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格执行《江源区秸秆全域禁烧监管巡查方案》,落实“区包镇街、镇街包村、村包屯、屯包户”四级包保机制,全年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截至9月末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占比92.8%;碧水保卫战方面,常态化开展2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完成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水质达标率100%,大阳岔国控水站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净土保卫战方面,推进24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管控),完成18个村治理任务并建立“一村一档”,强化湾沟镇历史遗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3. 法治推动环保督察整改。严格按照督察整改法定程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34项整改任务(完成33项)、省级督察23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办结中央、省级督察交办信访案件41件,对103个问题堆场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已完成79个整治,切实以法治刚性推动问题整改。
  (四)立足本地实际,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结合江源区农村人口占比高、企业分散的特点,开展“精准化、接地气”的普法活动:围绕“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在乡镇集市、企业厂区发放通俗易懂的环保普法宣传单80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0份;针对秸秆禁烧、农村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讲12场,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在局官网开设“江源环保法治专栏”,发布本地典型案例、政策解读15篇,提升普法针对性,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环保氛围。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与江源区生态保护实际紧密结合,牵头抓总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亲自部署区域法治重点任务,年初结合江源秸秆禁烧、水源保护等实际需求,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12项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二是亲自过问重大执法案件,对涉及矿山污染、跨区域排污等复杂案件全程审核,确保执法公正合法;三是亲自协调跨部门法治工作,牵头对接公安、司法、乡镇(街)等单位,解决秸秆禁烧联合监管、入河排污口协同整治等问题;四是亲自督办普法宣传和督察整改,针对农村普法薄弱、部分整改任务推进缓慢等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法治建设贴合江源实际、取得实效。同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主动接受监督评议。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执法人才适配性不足
  江源区作为山区县区,生态环境治理涉及矿山修复、流域治理、农村污染等复杂场景,但现有执法队伍中具备法学与环保专业双重背景、熟悉本地污染特点的骨干人才仅占20%,面对历史遗留污染、隐蔽性排污等复杂案件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能力有待提升。原因是基层县区人才引进吸引力不足,高端专业人才难引进、留不住,且针对性培训与本地治理需求结合不够紧密。
  (二)农村普法实效性不强
  江源区农村地域广阔、村民居住分散,现有普法形式以集中宣讲、发放资料为主,贴合农村实际的案例讲解、现场咨询等形式较少,部分村民对秸秆禁烧、污水排放等相关法律规定知晓率不高,导致普法效果与治理需求存在差距。核心原因是普法资源向农村倾斜不足,缺乏适配农村场景的普法载体,且基层普法力量薄弱。
  (三)资金短缺制约法治效能发挥
  江源区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有限,导致先进执法监测设备(如便携式隐蔽排污检测仪)无法及时配备,针对山区分散污染源的监管效率受影响;同时,农村环保法治宣传、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等工作缺乏稳定资金支持,难以形成长效法治保障机制。
  (四)秸秆治理法治监管存在短板
  受村民耕作习惯、养殖需求影响,部分区域秸秆离田率不高,虽有禁烧管控机制,但针对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的法治引导和监管措施不够完善,导致秸秆污染风险隐患未完全消除,与“全域禁烧+高效离田”的目标存在差距。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专业执法队伍建设
  结合江源区治理需求,开展“定制化”法治培训,全年组织矿山污染治理、农村污水监管等专题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队伍实战能力;通过定向招录、同城调配等方式,补充3-5名熟悉本地生态特点的专业执法人才;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传承山区执法经验。
  (二)优化农村普法宣传模式
  打造“接地气”的农村普法体系,组织执法人员、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开展“案例式”普法,重点讲解秸秆禁烧、污水排放等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制作方言普法短视频、漫画手册,通过乡镇政务公众号、村屯广播传播;在集市、村委会设立普法咨询点,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提升普法实效性。
  (三)夯实法治保障资金基础
  积极争取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执法装备更新、农村普法宣传和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建立本地环保资金统筹机制,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优先保障法治监管、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破解资金制约难题。
  (四)完善重点领域法治监管机制
  针对秸秆治理短板,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出台《江源区秸秆离田与资源化利用法治监管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奖惩措施;强化环保与公安、检察衔接,建立秸秆焚烧、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快速查处机制。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对剩余1项中央督察整改任务、1项省级督察整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按期销号;健全问题反弹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
  (五)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山区企业、农村污染源执法流程清单;扩大移动执法终端应用覆盖面,实现山区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记录,全年移动执法使用率达到100%;完善“一企一策”精准监管机制,针对江源区重点企业、小微企业分类制定监管方案,实现执法与服务并重。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江源区分局
  2025年12月29日